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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基本教学技能,热爱教育事业,有兴趣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二)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11”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除上述两个条件外,申请人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11”大学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和合作学校除外);

2.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第一批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获得了大专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

3.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第一批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至少获得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一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首批教师专业应届毕业生排名在年级前50%或列入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学生人才名单;

5.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第二批教师专业应届毕业生排名前30%(限靳东区户籍,以2020年3月20日户籍为准);

6.全日制应届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本科专业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专业或非教师专业,其专业必须符合学科专业目录的要求)。研究生阶段各专业的综合得分排在年级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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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华市靳东区中小学招生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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