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07年2月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上海特许加盟律师

标题: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32544.html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