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考试过程
1.宣言。申请人应当准备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后,提交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所在镇(街道)。
2.初审。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申报人员由镇(街道)初审,镇(街道)审查企业人员的实际工作后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联合审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向市教育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发布人才申报信息,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失败,审核部门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宣传。通过联考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人员作为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
(二)采购折扣流程
1.住房保障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选择安置房(义乌市内新建商品房)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出具选房意向书,意向书应载明房地产面积、单价和总价。如申请人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向市投资集团提供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贷款合作协议,申请人还应提供《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凭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意向书向市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市投资公司)申请购房。申请人将所购房产所需的房价(房产总价减去实际优惠金额)一次性存入市投资公司账户,视为政府购买。如需申请贷款,申请人应将安置保证金存入市投资公司账户。安置保证金为实际首付款减去实际优惠付款,但不低于总房价的10%。
3.市投资公司批准申请人付款后,根据选房意向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首付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出具收据凭证,并将选定的商品房向市投资公司备案。
4.市投资公司填写《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中的购买情况,并将最终优惠金额和购买时间提交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最终优惠金额,并向市财政局向市投资公司指定账户申请优惠资金。
5.人才计划购房并向市投资公司备案后,市投资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人才住房安置协议(该协议规定申请人需要在意大利继续长期服务,如不能履行服务期,相应资金将返还给财政,申请人享受人才优先购买后不再享受其他政府住房政策)。根据人才住房安置协议,购买的房产将被安置给申请人。申请人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向申请人申请变更已购商品房备案。
如需贷款,申请人应持购房合同、安置协议、付款收据、首付款凭证等材料申请抵押或公积金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优惠款项应全部用于首付款。
6.所购商品房交付备案后,申请人缴纳相关税费,并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登记所购商品房。市国土资源局在附言中明确承诺服务期不上市交易、转让或抵押(抵押除外)。
标题:义乌人才购买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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