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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规划》(第三版),并在后续修订过程中对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和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在2小时内直接报告无症状感染。县(区)级疾病控制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在24小时内完成病例调查,并及时登记密切接触者,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报告病例调查表或调查报告。

无症状感染者应隔离14天。原则上,那些已经被分离14天并且在两个连续样品中具有阴性核酸测试的人(取样时间间隔至少为24小时)可以从分离中释放出来;如果核酸检测仍然呈阳性,继续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医学观察中出现临床表现时,应及时转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化治疗。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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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华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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