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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4月13日电(记者魏昱、黄晓)以“公益”为名,通过民政捐赠的衣物只有10%用于回收,而其他捐赠给弱势群体的回收衣物则由企业转卖。“大熊猫”旧衣回收“慈善”项目在杭州已经运作了两年,现已成为企业集资的工具,并被控欺诈。新的慈善法能为这种公共福利混乱打下坚实的基础吗?

捐赠仅占回收的10%,并以“公益”的名义获利

2014年4月,杭州启动了“大熊猫”旧衣回收项目,宣传主题包括公益和环保。目前,杭州有近2000只“大熊猫”,每天回收的旧衣服总量约为三四吨。在很多市民眼中,这是一个由相关单位倡导的慈善捐赠点。

然而,它就是这样一个“爱情里程碑”,最近被曝光以公益为名牟利。市民捐赠的旧衣服没有像项目开始时承诺的那样送到贫困群体手中,但大部分都流向了下游企业,并以高价出售。

杭州西溪街居民郭女士说:“作为捐赠者,我们有权获得知情同意,并感到我们的善意得到了利用。”

据记者调查,一些城市混淆公益和营利行为并不少见。今年2月,由于公司经营困难,上海的“大熊猫”、“绿房子”等旧衣服收集点被转租为垃圾收集点,旧衣服被商贩直接倒卖牟利。3月,浙江省黄岩县发现18个可疑的捐款箱,这些捐款箱原本是企业为盈利而回收的,但上面赫然印着“公益环保废旧衣物扔箱”和“衣物扔口”字样。

掐“大头”捐零头 “慈善”项目竟成企业敛财工具

根据“大熊猫”项目的执行企业杭州申奇垃圾回收连锁有限公司向媒体发布的数据,从2015年到2016年2月,通过民间渠道捐赠的服装占回收总量的5%到10%。当被问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意或无意地借用了“公益”这个名称时,公司负责人承认“问题就在这里”。

该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振(音)说:“拿出可以捐赠给公益事业的新衣服是该公司业务中的一个‘配件’。”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回收项目是回收项目,企业愿意将部分收益捐给慈善机构。我们当然欢迎,但是我们不应该打着公益的旗号误导群众。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党委书记、社会工作系教授顾东辉说:“旧衣服免费回收,本来是利用社会资源,也捐了一点钱。这与慈善事业背道而驰。”

跨部门的“推”伤害了人们的善良

杭州申奇垃圾回收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杭州最大的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之一。2014年4月,公司与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民政局、环保社会团体“绿色浙江”联合推出“大熊猫”旧衣回收项目,宣传主题包括公益和环保。

在“大熊猫”回收项目的早期推广中,为了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在宣传中有一些放大公益属性的行为,使公众产生误解。李震承认,在服装回收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公益行为不够公开透明。

谁应该为这样的后果付出代价?每个参与项目的单位很难给出明确的答案。

城市管理——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郑圣泉表示,在项目初期,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个社区的协调和推广,然后协调和指导企业的收运工作,但进入回收流程后,城市管理部门无法管理。

民政-民政事务局救灾处处长叶表示,民政部门负责将民众的需求通过捐赠渠道联系起来,并传达受赠人的信息。“公司捐赠的旧衣服将进行登记和记录管理,业务运营部分不受我们控制。”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商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的监管内容是企业回收是否规范,旧衣服是否卖给合格企业。对于非正常经营的企业,商务委员会有一定的职责,但企业是否参与公益活动不在上述职责范围内。

非营利组织“绿色浙江”回应称,它将监督100多只“大熊猫”在人力和技术方面参与公益回收。神七公司回收人员和公益组织成员可以同时打开衣物桶。每次回收都必须填写“三重清单”,包括收集的衣物总量、捐赠数量和回收数量。

“但需要明确的是,绿色浙江作为一个环保公益组织,仍不具备慈善筹款的主要资格。”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强调,有关企业和部门应尽快理清慈善捐赠与回收项目的关系。如发现回收衣物可用于慈善捐赠,应与民政部门救助中心对接登记入园。只有慈善组织是慈善捐赠的主体,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捐赠的,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

掐“大头”捐零头 “慈善”项目竟成企业敛财工具

慈善法的引入能给公共福利的混乱注入一剂强心针吗?

在慈善法刚刚出台的背景下看“大熊猫”事件似乎特别发人深省。过去,企业类似的“混乱”做法存在漏洞,如缺乏法律和监管不力。相关人士希望慈善法的正式实施能有助于扭转这种被动局面。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鑫表示,《慈善法》第4条明确规定,慈善活动应遵循非营利原则,因此企业应严格区分商业活动和公益活动。

“企业在宣传中故意模糊两者界限的行为,实质上是直接或间接地打着‘公益’或‘慈善’的旗号,通过‘慈善’来谋取经济利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副院长、政法学院副教授邵表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慈善法。

专家强调,上述两部法律可以规范企业的行为,而监督执法机关,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定权限执法。

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政府部门“竞相执法”或“推诿执法”的情况,专家认为,有必要建立工商和民政联合执法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厘清经营活动和公益活动的界限,让企业的慈善活动回归慈善的本义。

此外,除了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之外,还需要加强慈善文化的培育和推广,以相对彻底地遏制公益乱象。顾东辉说:“中国的慈善事业应该走上正轨。”从社会思潮的根源来看,我们必须恪守诚信,走功利之路,讲法治。”

标题:掐“大头”捐零头 “慈善”项目竟成企业敛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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