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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韩杰、沈成)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日联合发布文件,展示了今年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的一系列硬措施。包括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更多“真金白银”,实施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引导居民优先考虑货币化安置。

两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补助不低于上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加大对困难县市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应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并及时拨付资金。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应继续向棚户区改造倾斜。

财政部、住建部多举措加大对今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力度

为了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这两个部门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改安置房建设用地按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外,免征土地出让收入;棚改工程所涉及的税收,应按规定减免。

这两个部门还提出,各地要积极引导社改居民优先进行货币化安置。特别是商品房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房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应进一步提高。同时,各地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安置房采购公开公平,推动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贷款的衔接工作。

两个部门明确表示,对于2015年底前开始的棚改和续建项目,棚户区改造贷款可以按照签订的合同继续发放,不包括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函;对于2016年政府运营的新棚改造项目,政府应按照规定购买服务,不得向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借入政府债务。

两部门还表示,将采取倾斜财政奖励、增加转移支付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市县的财政问题,继续实施棚改贷款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标题:财政部、住建部多举措加大对今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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