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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坚决禁止非法新增钢铁产能和暂停钢铁设备复工,并采取先开除、进一步调查处理等惩罚性措施。

据新华网26日报道,通知明确表示,党政要负同等责任,违法建设钢铁项目或关闭钢铁设备复工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县(市、区)负责人应先免职,再进一步调查处理;监督钢铁设备关闭的具体责任人和分包领导,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钢铁项目或恢复钢铁设备生产提供水、电等条件或服务的部门的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专项检查不严重的,如有问题,发现后应及时报告或不予发现,并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如因监管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河北发文严禁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

通知还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按照纪律和规定,及时移送纪检、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知要求河北省各级有关部门严格管理投资项目,坚决禁止地方擅自批准和企业违法建设钢铁项目,不得批准或默许企业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经法定审批程序的钢铁项目。

通知还要求河北省各级有关部门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解散过剩产能,停止恢复钢铁设备生产,并要求各级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对自己的钢铁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和完善过剩钢铁产能解散帐户,并严格执行监测责任制。

标题:河北发文严禁已封停钢铁设备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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