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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月,中国的资本外流一直很严重。官方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外汇储备减少了5000多亿美元,年降幅为13.3%,至3.3万亿美元,比2014年6月的峰值3.99万亿美元低16%。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国强17日表示,在全球化时代,资金跨境流动是正常的。

《华尔街日报》的“中国实时报”栏目非常关注上述现象。2月16日,它写道,中国政府已经加强了对所有试图流出的资本的监管审查。文章说,尽管如此,在中国,资本总是有办法离开这个国家。文章以一家为中国企业提供服务的法律公司为例,讲述了一条曲折的“逃避之路”。

该公司负责人说,他接到了一个诉讼,一家中资公司想帮他输掉一场违约诉讼,这样他就可以汇350万美元到美国,但事实上,诉讼的另一方是中资企业在美国的实体。

以下是原始报告:

在中国经济面临不确定性的时候,为了将资金从国内转移到海外,并将其转化为更安全的硬通货,中国人想出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方法,从南方的地下银行到高进口价格。

现在,一位美国律师丹·哈里斯(dan harris)说,至少有一家中国公司正试图用一种新的方式来规避中国政府日益收紧的资本管制,即针对一家海外实体策划一场违约诉讼,然后这家中国公司故意败诉。

除因公支付等特殊情况外,中国居民每人每年最多可购汇5万美元。随着中国经济放缓和人民币汇率压力引发一波资本外流,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所有试图外流资本的监管审查。中国银行的一名经理上个月告诉《中国实时报》,加强监管的措施包括对该行所有分支机构的经理进行正式培训,以强调此类审查的紧迫性。

然而,中国的经验常常证明,只要资金想流向某个地方,总会有解决办法的。哈里斯&摩尔律师事务所是哈里斯工作的地方,总部设在西雅图。周日,他在中国法律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详细描述了他与一家中国公司顾问的对话。这位顾问打电话给他,主要是要求哈里斯&莫尔公司帮助这家中国公司故意输掉一场捏造的违约诉讼,然后这家中国公司将支付350万美元,并将这笔钱汇回美国。

美媒:中企故意输掉假官司以向境外转移资本

事实上,这些资金将支付给这家中国公司控制的美国实体。

哈里斯告诉《中国实时报》(China Real Time),这是一家私人控股的中国制造企业,该公司希望进行这样的虚假仲裁,而不是简单地编造一个涉及相同金额的诉讼和解,因为该公司担心,它无法躲避一直在密切审查海外汇款的政府监管机构。

哈里斯在电话采访中表示,他们希望一切看起来非常正式,仲裁程序非常快,因此预计他们可以在三个月内完成。

哈里斯说,他在过去两周内接到了上述电话,到目前为止,这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接到这样的电话。他说他改变了博客中提到的顾问的国籍(顾问是西方人,但不是澳大利亚人),以保护客户的身份。

在与这家中国公司的西方顾问交谈后,哈里斯意识到在美国甚至没有真正的对手,中国公司想在美国转移资金。

他告诉中国实时报,根据这个方法,他们需要帮助建立这个海外实体,这个实体将起诉这个中国企业。

哈里斯知道在中国做生意的诀窍。他创建了哈里斯&摩尔公司。该律师事务所在北京、青岛、波特兰、拉斯维加斯和芝加哥设有办事处。

哈里斯说,考虑到非法性,他拒绝了顾问的建议。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这种方法在中国企业中是否流行,因为它需要说服或欺骗海外律师。哈里斯收到的轶闻反馈显示,只有一个案例试图采用他听说过的技术。

然而,仍有公司打电话询问更常见的资金转移方式。哈里斯说,仍有中国房地产公司打电话给他的律师事务所,询问如何将资金转出中国。

《观察家报》在哈里斯律师的博客中发现了这篇文章,文章翻译如下。在文章的最后,博客提供了上述华尔街日报报道的链接地址。

以下是原始博客:

一个月前,我们写了一篇关于从中国向海外转移资金越来越困难的文章。两周后,我们的律师史蒂文·迪金森接受了彭博的独家采访,讨论资本在中国的海外流动问题。与此同时,我们的中国律师收到了大量来自海外的电话和电子邮件,问了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我们的中国同行为不投资或不购买提供的借口是否属实;其次,需要做些什么来获得资金。

美媒:中企故意输掉假官司以向境外转移资本

一些客户希望通过测试一些想法或计划,我们可以成功地从中国转移资金。说实话,他们的想法十有八九要么漏洞百出,要么被关进监狱。

其中,一家中国公司的“顾问”的想法“赢得了我的心”:他们希望我们帮助他们迅速输掉在美国的一场诉讼。当然,这是我草率的判断,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这一点。考虑到博客流量和隐藏的身份(包括国籍),以下是我和上述客户修改后的粗略对话。

澳大利亚顾问:你能在美国为一家中国公司辩护吗?该案涉及350万美元的拖欠付款。

我:当然,没问题。但是,费用很高,你需要预付一大笔钱。

澳大利亚顾问:这个案例有点不同,因为双方都想尽快取得进展,而且成本越低越好。

我:嗯,他们现在可以这么说了。一旦项目开始,事情就会改变。

澳大利亚顾问:情况不会是这样的。

我:好的。我在想,我听过多少次人们总是坚持他们的情况是特例中的特例?

澳大利亚顾问:双方都愿意进行仲裁。

我: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诉诸法律呢?最快、最便宜和最简单的方法是双方达成一个在中国和美国同样适用的和解协议。我只是在想对方是一家美国公司,所以仲裁在美国进行。

澳大利亚顾问:有从轻判决的情况。

我:比如什么?顺便问一下,你们有带仲裁条款的合同吗?仲裁是如何监管的?仲裁地点在哪里?谁是仲裁机构?对于胜诉方,是否规定了提供律师的费用?

澳大利亚顾问:还没有。我们更希望你起草仲裁协议。

我:什么?你在说什么?我完全搞砸了。如果双方都不同意仲裁,就没有办法进行仲裁。你是说合同中没有双方同意仲裁的条款,现在双方都同意仲裁了?那么这是可行的。

澳大利亚顾问:没错。

我:好吧,对方是谁?对方律师是谁?

澳大利亚顾问:我们计划组建这家美国公司,并担任全权代表。

我:什么?我不明白。我们公司不能同时代表你们的中国企业和另一家美国企业。不能这么做。

澳大利亚顾问:如果他们都是同一家公司呢?

我:不幸的是,他们不是。

澳大利亚顾问:嗯,他们确实属于同一个家庭。

我:这怎么可能?

澳大利亚顾问:整个案件的要点是让中国企业向中国政府展示仲裁结果。

我:不感兴趣。我们不能这么做。我真的不同意你浪费我们的时间。再见。

你明白吗?这家中国公司想让我们卷入一场虚假的仲裁,这样他们就会败诉,然后他们可以汇350万美元给他们的美国公司。毫无疑问,美国公司将能够在美国购买房地产。

标题:美媒:中企故意输掉假官司以向境外转移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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