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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水玲记者姚辉

如果将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比喻为“搭台唱戏”,那么青岛的三位“主角”可谓百年名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青岛保监局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单位,擅长通过调解解决消费者诉讼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青岛保险行业协会近日被民政部授予“全国优秀社会团体”称号。

青岛:诉调对接“大戏”越唱越火

作为构建我国保险纠纷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试点城市,青岛市自2013年起在法院和保监局的指导下,以青岛保险行业协会为运作主体,成立了青岛保险纠纷调解中心。

“经过近三年的不断探索,我们深刻认识到,诉讼与调解的对接是一个‘法、理、情’相结合的司法系统。它能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满足多元化社会利益的需要,能有效解决包括保险纠纷在内的社会矛盾。”青岛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曲海滨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在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立之前,由于保险公司内部严格的审批和问责制度,保险公司坚持以法院判决为结案依据,不愿或不敢参与调解。现在,随着对接工作的开展,多年来保险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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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6月以来,该中心在投诉调解对接机制建立并成功运行的基础上,创新和拓展了该机制的功能。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主管基层法院审核后进行司法确认。截至2015年底,全市司法机关确认调解协议858份,总金额超过5909万元。

“自对接机制实施以来,我们的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重点已经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了调整。”曲海滨告诉记者,“当初就是要搭建一个平台,制造舆论,让公众知道调解中心在哪里,工作职责是什么,调解在调解中心的优越性;其次是完善制度,做好培训,跟随法官学习办案,探索和积累保险纠纷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现阶段的重点是建立调解中心与法院、仲裁、信访等之间的“无缝对接”和互动机制。,使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真正成为社会调解机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青岛:诉调对接“大戏”越唱越火

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这一“不可或缺”,青岛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在2015年重点创建和实施了四项制度。

坚持每周派工作人员到市中级法院和市南区、市北区法院的值班制度,积极与法官沟通,学会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目前,中心受理两级法院委托的调解案件,包括立案前的建议调解,以及审判期间的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截至2015年底,521起案件中,同意调解的有478起,调解成功的有396起,调解率为76%。

修订了《保险纠纷调解公约》和《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规范案件调解。2014年,中心推荐的21名保险从业人员经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市中级法院审查通过,正式成为人民陪审员。2015年,他开始参与保险诉讼案件的陪审团,全年共有23个陪审团案件。保险陪审员参与保险诉讼表明政府和司法机关越来越重视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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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在家接受投诉的制度。2015年,中心对投诉量大、来访人数多的案件及时与相关公司联系沟通,调整处理方式,使大部分投诉转化为调解解决。然后主动去涉案公司参与诉讼处理,从而减轻公司的压力。全年共受理投诉169件,访谈48人,调解案件49件,移交案件46件,移交率93.9%。中心在做好日常接待和处理投诉的同时,根据投诉中的常见问题和庭审中的新情况,及时向会员公司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司提前做好防范。该中心还参与了四个仲裁案件的裁决,并协助消费者协会回答了许多商业询问。

青岛:诉调对接“大戏”越唱越火

规范保险相关评估体系。为规范我市保险相关司法鉴定市场,中心积极加强与司法鉴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青岛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发布《关于司法鉴定临床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制定鉴定标准适用范围,规范鉴定行为。积极与青岛郑源司法鉴定所等鉴定机构沟通,参与规范全市司法鉴定市场,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和保险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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