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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在境外合法注册的资产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经中央银行认可的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均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开户手续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引进更多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取消配额限制并简化管理程序。此举将进一步促进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开放,便利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依法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基本放开对各类海外机构的准入
央行的公告表明,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近年来稳步推进。2015年,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取得重大进展,全球机构投资者对债券等人民币资产的投资需求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央行进一步放开了海外机构投资者的范围。公告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等央行认可的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境外机构准入基本放开。
同时,公告进一步简化了合格境外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市场的程序。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开户手续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央行对海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对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市场的限制逐渐放开。去年6月,进入银行间市场的海外清算银行获准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去年7月,央行允许海外央行、国际金融机构和主权财富基金在银行间市场使用人民币投资各种固定收益产品。
截至2015年底,已有308家海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等海外机构进入银行间投资市场,比去年年底增加128家。
然而,央行首席经济学家马军最近写道,总体而言,外国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速度与实际市场需求仍有差距,并建议进一步放宽对外国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限制。
提高债务分配需求“一举两得”
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表示,此举一方面可以扩大债券市场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呼应了人民币加入sdr和国际化的进程,促进了境外资本投资人民币资产和离岸人民币在岸市场的跨境流通,可谓“一举两得”。
民生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组组长李麒麟表示,此举有利于推动人民币从结算货币向投资货币向储备货币的转变,提高海外投资者的积极性,减缓资本外流现象。
“未来进入国内债券市场的境外增量资金主要是养老基金、金融机构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通过发行产品筹集的客户资金。预计投资期将更长,不会增加债券市场的投机性和波动性。”刘东亮表示,考虑到经济低迷周期信贷风险普遍增加,预计海外基金将主要投资国债、CDB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利率债券,可能对信用债券市场采取回避态度,对信用债券的直接积极影响可能不明显。
标题:境外机构 投资银行间债市 进一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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