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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十八日电(记者魏)?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
201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文件,规定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的存款应纳入存款准备金交付范围,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
18日,央行表示,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工作,相关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决定从2016年1月25日起,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海外金融机构不包括海外央行(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和其他海外央行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是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一举措不会影响人民币在中国的流动性,央行将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合理充裕的流动性。//
实施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款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建立跨境人民币资本流动逆周期调整的长效机制,是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重要举措。这位官员表示,此举将有助于抑制跨境人民币资本流动的顺周期行为,引导境外金融机构加强人民币流动性管理,促进境外金融机构稳定运行,防范宏观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稳步支持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和投资,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健康发展。(结束)
标题:央行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放不再“零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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