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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指数融合系统正式实施以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近在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投资者需要注意的股指期货政策要点。

首先,融合基准是沪深300指数,阈值分别为5%和7%。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融合机制是以沪深300指数为融合基准指数,设定5%和7%的融合阈值,在涨跌时融合。当基准指数触发5%的熔断阈值时,交易暂停12分钟,在熔断结束前3分钟进行电话拍卖,当天交易继续进行;如果5%的融合阈值在14:45及以后被触发,并且7%的融合阈值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被触发,交易将被暂停,直到市场关闭。

指数熔断制度1日起实施 中金所提醒投资者五大注意

第二,股指期货的价格波动幅度相应调整。股指期货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额(即每日价格限额)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如果基准指数与前一交易日相比上涨或下跌不到5%,股指期货的价格波动限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第三,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调整为与股票交易时间一致。为了保证现货市场周期和熔断机制的一致性,调整股指期货的开盘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25-9:30为买入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匹配时间;连续竞价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第四,股指期货的导火线不影响国债期货。从产品范围来看,当导火索被触发时,股指期货的所有产品将同时停牌(包括沪深300、沪深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但国债期货交易将正常进行。

第五,熔断机制将不会在股指期货交割日后的午后实施。目前,国内股指期货的结算价格是根据现货指数交割日期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的。为了保证股指期货的正常交割,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13:00开市后不实施指数融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13:00-15:00不实施指数融合;第二,上午实施的指数融合最迟将在下午13:00恢复交易。

指数熔断制度1日起实施 中金所提醒投资者五大注意

CICC相关负责人表示,指数融合机制的引入为市场大幅波动提供了一个“冷静期”,有利于市场稳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当指数导火索被触发时,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告知导火索恢复交易或暂停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以便做好相应的业务准备。

标题:指数熔断制度1日起实施 中金所提醒投资者五大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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