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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解释]

[更多信息]这一声明被解读为是有利的。2016年6月2日,阳光城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7.5亿元人民币获得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公共混合住宅用地sy00-0022-6014f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不同地点招标购买6.8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地块的收购有利于确保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在二级市场,该公司的股价在5.65元以上有强劲支撑。(史圣创富)

阳光城:子公司竞得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一地块 保障业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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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阳光城:子公司竞得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一地块 保障业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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