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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夏子航)蓝光标今天上午宣布,有可能提起诉讼。相应地,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在头版发表了一份报告,“蓝光标暴露了抽屉协议的1.8亿美元的业绩差距,谁来买单?”.
根据上午的公告,5月9日,蓝光标收到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藏山南孟波风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西藏山南孟波投资咨询合伙企业)代表李鹏、刘彩玲的律师来信,称其委托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蓝色光标公告表明,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律师函中提到的人民法院起诉书和诉讼文件,因此具体诉讼内容尚未明确。获得进一步信息后,相关信息将及时更新和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了一份文件,揭露了蓝色光标和一份隐藏的出票人协议所涉及的履约承诺赔偿纠纷。
在2013年被蓝光标侵吞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广告)2015年业绩后,蓝光标披露博杰广告原股东李鹏应赔偿蓝光标共计30,995,476股。最新转换后的股票市值约为3.25亿元。
5月3日,李鹏等人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已被受理。
主要有两种主张:一是请求裁定确认蓝光标第三届董事会第68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就“关于博捷广告未能实现2015年业绩承诺及相应股份补偿的议案”所作的决议;二、请求裁定确认蓝光标在同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回购或股份捐赠相关事宜的议案》所作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投诉的另一个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
就博杰广告的原股东而言,他们认为M&A协议规定李鹏将全权负责博杰广告的业务运营。然而,在超过承诺业绩两年后,蓝光标于2014年底强行更换管理层,导致博捷广告2015年业绩大幅下滑。
同时,原告向法院提供的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承诺书显示,李鹏被免职后,蓝光标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赵文权承诺,如果博杰广告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履行承诺,李鹏等受让方应进行股份补偿,未能获得4亿元的奖励,赵文权将牵头。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于5月6日发出的蓝色光标律师函中,陈述了上述情况,并指明了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律师的信主要提出了两个要求。一、立即撤销蓝光标董事会关于“关于博捷广告2015年度业绩承诺及相应股份补偿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不得向股东大会提交相关议案。投票;其次,蓝光标需要在收到律师信函后的一周内,向转让方支付因所购资产的调整和增加而产生的未支付余额(即4亿元奖励)。
5月10日上午,李鹏的律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他将对蓝光标的实际控制人赵文泉采取问责措施,然后在法庭上起诉此人。
与此同时,李鹏表示将派代表出席5月18日的蓝光标股东大会。根据第一季度报告,李鹏持有约9524.32万股蓝色光标,占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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