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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农业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战胜贫困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新的发展观,加快农业现代化,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为进一步部署和推进试点工作,5月10日,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北京召开全国电视会议,支持贫困县统筹规划、整合和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出席会议。
汪洋副总理在讲话中强调,支持贫困县统筹规划、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扶贫资金需求的关键。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支持贫困县以扶贫规划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捆绑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提高扶贫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战胜贫困提供有力保障。他强调,支持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仅是推进扶贫开发的需要,也是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省(区、市)和市(地)财政要安排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统筹范围,让试点贫困县统筹利用,重点做好脱贫工作。要继续增强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各部门要努力做好资金监管和政策服务工作。试点贫困县要科学编制扶贫计划,明确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完善资金整合和使用的具体规划和决策程序,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履行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首要责任,全面提高扶贫效果。
楼继伟部长就各级财政部门如何支持试点工作谈了四点意见。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立足大局,把涉农资金整合作为支持扶贫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充分认识试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认真梳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加大对贫困县的倾斜扶持力度,有效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加强引导,完善贫困县资金整合体系,完善资金监管和评估体系,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推动贫困县整合试点标准有序实施。第四,要主动积极推动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问题解决,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福、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审计署副审计长维伦出席会议并讲话,表示要立足部门职能,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试点工作。湖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冼辉发言并分享经验和做法。
标题: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召开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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