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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笔记

我们的记者张伟

中国证监会6月24日披露,最近中国证监会专门针对虚假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信息披露展开了非法执法行动。中国证监会稽查部门已进入对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相关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公众等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线索的执法程序。

据介绍,此次执法行动是加强对新股发行各环节、各种主体、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也是监管部门为清理整顿新股发行市场环境,在前期重点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严肃查处新泰电气及其中介机构违法责任,停止对17家首发企业进行审查的又一举措。

投资者已经注意到最近的监管风暴已经明显升级。在兴业证券因新泰电气上市欺诈被立案调查后,西南证券也宣布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中国证监会决定将其立案调查,因为其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今年1月至5月发行人自愿撤回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并终止审查的17家企业名单,以及中国证监会在审查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明确宣布终止对初始企业审查的相关情况。中国证监会宣布,今后每季度将定期公布已终止审查的企业名单及审查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严惩IPO造假 夯实市场基础

Ipo欺诈发行和虚假披露严重背离诚信原则,严重违反法律规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三大最严重的证券欺诈之一。应该说,打击ipo欺诈和非法信息披露已经成为市场各方的共识。

2013年5月,对万福盛科欺诈发行的处罚是生动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被罚款7665万元,保荐机构被停牌3个月。自2013年11月以来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改革在许多方面强化了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约束,2014年11月16日实施的新退市规则引入了针对欺诈性发行的强制性退市制度。然而,包装和上市,虚假披露,甚至欺诈发行仍然时有发生,并一再被禁止。

严惩IPO造假 夯实市场基础

除了新泰电气已核实的欺诈问题外,从已终止审查的17家公司的情况来看,还存在欺诈隐患。少数企业和保荐人急于先申报排队,隐瞒企业存在的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在条件尚未成熟时申报材料,这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

一方面,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仍需进一步提高。现行《证券法》对欺诈性发行的处罚在市场上普遍较弱。例如,对欺诈发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市场参与者称之为摸不透靴子。既然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就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做到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不敢、不能、不想违法。

严惩IPO造假 夯实市场基础

另一方面,资本的营利性使得非法活动依然存在。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不遗余力地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共同发现,共同严惩。即使是企图欺诈发行而自愿撤回申请,也应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欺诈发行等欺诈行为屡禁不止,这是a股市场“三公开”程度低的表现。a股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散户投资者,他们往往缺乏识别风险的能力,更有可能成为欺诈的受害者。因此,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将在此次执法行动中采取多项措施,打击欺诈性ipo发行和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表示,它真诚欢迎市场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内部人士”举报反映问题的线索,并将奖励那些提供有效线索的人。可以相信,这将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制假者的嚣张气焰将得到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将得到遏制。严格遏制新股发行欺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将巩固市场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改变a股的“圈钱市场”和“多头牛多头熊”的市场格局。

标题:严惩IPO造假 夯实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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