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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件涉及纳税人诉北辰区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历时一年,经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二审,由地方税务局在律师的辩护下依法胜诉。

据悉,天津市地税局实行公开律师制度后,已有15名在职人员取得公开律师资格,4人参与了3起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辩护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5年10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率先在本市行政机关推行了公共律师制度,并成立了管理机构,15名税务人员获得了执业公共律师资格。八个月来,执业律师参与了系统内许多诉讼案件、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的办理和辩护,在大案要案审理、行政救济、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综合税务管理和法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成为依法办理财税司法案件的重要力量。

天津地税局: 公职律师成为“法治高参”

同时,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共律师管理机构为纳税人开启了行政复议、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受理了近100件税务法律复议和咨询,解决了19件复议问题,实施法律援助26次,开展法律救济16次,设立模拟法庭12次。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法制司司长邱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税务处理决策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制定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税收执法规模,探索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自由裁量权规范,逐步将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纳入制度约束范围,为税制改革、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标题:天津地税局: 公职律师成为“法治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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