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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税务局采取四项措施赢得了营改增第二阶段的胜利。

首先,检查国家税务总局办税处派驻人员在增值税第一申报期协助工作的落实情况,要求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在增值税第一申报期向国家税务总局办税处派出地税业务骨干协助工作,确保人员和服务到位。其次,对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房地产增值税和发票工作的发展进行前期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继续做好扎实有效的“双代”工作。第三,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两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营改“一把手”、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要深入一线调研,及时了解和解决“双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第四,配合国家税务机关分析税制改革后税负的变化,为国家税务机关提供营业税负担的详细数据和第一手资料。

标题:广西地税: 四项措施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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