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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尚未被接受为主流的资本工具,在社会经济结构中也非常缺乏
“如何将保险深入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系统性风险,进而解决经济和民生问题,其核心诉求在于科学、制度化地填补社会和政府因灾害而产生的巨大财务和金融责任和负债,以及其财务和金融弹性。之间的差距;保险也可以像太阳能发电和水利枢纽一样发挥作用,将自然灾害风险转化为能够产生收入的经济资产。”4月13日,瑞士再保险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魏刚在一次关于保险制度和金融风险抵御能力的会议上表示。
魏刚说:“纵观金融业的各种金融工具,大部分都与债务有关。尽管它们有很高的流动性和很强的自主性,但它们的成本很高,过度使用它们将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在大规模严重灾害的情况下,居民和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全部流动性或全部保险,基本上没有借贷和储蓄的可能;然而,如果政府仅将债务资金作为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金融手段,尽管其债务流动性和成本问题不大,但大规模的灾难性金融借贷可能引发持续的通货膨胀和金融市场变化。因此,它可能形成不言而喻的社会稳定隐患。”
“相比之下,作为主要的资本工具之一,保险表现出其独特的三个或有资本属性,即强预算、高流动性和最低成本;巨灾保险制度的价值在于,科学计算居民和各级企业、政府因灾害而产生的或有财务责任和负债,将对冲这种或有财务责任和或有财务责任所需的或有资本的建立制度化,以最低成本实现社会治理和财务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改革和推进;此外,保险机制的作用更像是太阳能发电和水利枢纽,可以将自然灾害风险转化为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经济资产。”
魏钢强调:“由于经济快速发展造成的质与量失衡的隐性成本,保险在社会经济体系中仅被作为一种一般的衍生工具使用,而未被作为主流资本工具接受,在社会经济结构中高度缺位。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金融治理的角度考察,这种隐性成本是由个人和企业的灾害或金融责任及其衍生发酵所导致的社会和金融次生灾害,以及由各级政府的灾害或金融责任所导致的次生灾害。鉴于居民普遍缺乏自救和抗灾能力,政府作为目前抵御灾害的最后一道或唯一一道防线,已经成为政府通过科学制度化的金融抗灾能力和系统化的提高金融治理水平来提高治理能力的主要标志。通过保险与金融体系的深度融合,政府将在新的经济常态下具备科学的、制度化的金融能力,并解决与公共利益相关的系统性问题,如贫困和灾害导致的贫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滞后、债务泛滥等。"
(编辑:赵平)
标题:瑞再:保险尚未被接受为主流资金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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