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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网4月15日电(记者王赢)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中华民族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关键一年。因此,今年的经济工作如何开展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受到了最广泛的关注;然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金融监管的完善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坚决守住没有系统性区域风险的底线,为2016年金融体制改革的监管指明了方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银香港控股、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行长、广备在经济委员会成员小组讨论会议上发言时,对“保风险”的提法表示强烈赞同。他表示,金融风险往往会在经济上升时累积,在经济下降时剧烈爆发。虽然监管者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但他们应该更加重视对经济上行过程中金融风险积累的监管,否则很难妥善应对经济下行过程中风险的突然爆发。
对此,何广北建议,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大型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的监管,重点关注其风险管理是否到位,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运营中的薪酬制度、奖惩制度等利益链的管理,重点关注它们与风险管理的联系,加强对金融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董希真对《中国金融网》记者表示,要有效推进金融监管,必须围绕“三个清单”解决问题:从政府角度看,必须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必要拿出一份“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应该做什么,把握风险底线;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理清“责任清单”,平衡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则之间的“两只手”。一句话,主要目的是“牢牢把握底线,不存在系统性区域风险”。
从实现路径来看,董希淼向记者指出,为了适应金融业发展的现实,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两种方式,即职能整合和制度整合,可以分开进行,也可以合二为一。在职能整合方面,可以借鉴英国“双峰监管”原则,重点加强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将“三会”承担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集中在央行,而“三会”集中在行为监管。制度整合,即参照“双峰监管”原则,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在“三会”的基础上,成立了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统一监管行为,促进行为监管的整体协调。
全国政协委员、PICC市委书记、主席颜屋也提出了“以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和综合风险管控能力为方向,以“一行(中央银行)、一委(金融综合监管委员会)”为模式,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金融运行监管一体化体系的建议。“超级中央银行”和“联合监管”已成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日益高涨的声音。
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一线三会”的监管体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也表示,设立“超级金融监管机构”只是其中一个方案,还有其他方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CPPCC)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前副主席蔡鄂生向《中国金融网》记者指出,监管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一行三会”的合并,首要任务是用统一的理念取代标准的理念, 使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能够建立起足够的大局感和责任感来配合监管当局,并基于中国金融发展的独特历史进程和现状,实现真正的“金融体制改革”。
标题:金融体制改革监管先行 守住风险底线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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