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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复工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无行业主管部门,则向当地市场监管办公室报告。

(二)备案方式

1.个体工商户恢复工作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申报。可以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先通过县市场监管局的电子系统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一个网络接受",各部门将与联络处合作。

2.电子存档。进入“个体工商户复工报告系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3.文件归档。拟复工的个体工商户如需纸质备案,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市场监管办公室索取纸质备案材料。

4.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当面签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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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华市浦江县个体工商户复工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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