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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吉林省政府近日出台新规定,重点解决9类非户籍人员的安置问题,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新华社记者吴昊
长春(cnfin . com/Xinhua 08 . com)-吉林省政府最近发布了一项新规定,重点解决9类非注册人员的定居问题,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根据吉林省颁布的《关于解决未登记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这九类未登记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登记人员;未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非户籍人员;收养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收养非户籍人员的;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账户被注销的人员;农村地区因结婚而被取消户口的人;非户籍人员造成户口迁移证遗失或有效期届满的;吉林省居民中未登记的非婚生人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刑满释放和劳动教养后未定居的非户籍人员;无常住户口的其他人员。
吉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解决现有的未登记人员的结算问题,维护公民登记账户的合法权益,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未登记人员调查结算的正常工作机制,避免新的户籍问题的形成,完善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确保未登记人员在登记后能够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
吉林省政府除了了解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外,还颁布了《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初期,吉林省公安机关在长春、四平、松原发放了145万份居住证,其中在长春发放了112万份居住证。
近年来,吉林省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长,2015年达到162万人。流动人口在享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保障不足等问题。(结束)
标题:吉林出台新规 解决9类人“落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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