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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防疫补贴。省级疫情一级反应解除前已备案复工20人以上的企业,按属地乡(街道)认定的实际人数给予一次性防疫补贴100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实行隔离补贴。企业利用宾馆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和观察,并严格执行控制措施。如果200元低于每天每间房实际成本的50%,超过(含)200元/间/天的企业按每天100元补贴;企业利用工厂宿舍和职工公寓隔离和观察外来务工人员,每家企业补助300元;外来务工人员原租住(居住)的房屋作为隔离观察场所,严格执行控制措施的村(社区)按隔离户数每户奖励500元。(责任单位:区卫生卫生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乡镇[街道])
第三,企业租金补贴。租赁国有资产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实行防疫控制后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免交租金,第三个月和第四个月减半收取租金;对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园区的企业,在实施防疫控制后的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给予补贴,第三个月和第四个月每平方米补贴3元;对租赁给企业的其他租赁单位,政府要求在实施防疫控制后适当减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有资产办公室],区经济商务局)
第四,增加投资补贴。为缓解疫情造成的就业困难,加快10家企业数字化转型,经企业申报确认后,政府将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对于其他数字化改造企业,根据实际投资额,在享受原技术改造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10%的补贴。(负责单位:区经济商务局)
五、农业复种补贴。鼓励多种蔬菜的复种。防治期间,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规模在10亩(含)以上的,按面积补贴300元/亩。(负责单位:区农业和农村局)
六.农业电子商务补贴。鼓励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并根据网上销售情况给予10%的财政补贴。(负责单位:区农业和农村局)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婺城区各金融机构要推进不还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的创新,不推贷款、不压贷款;金融机构对辖区内企业的支持是区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果出现随意放贷或抑制贷款的情况,整个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负责单位:区金融办)
八、确保员工住在银行。企业外返职工的居住和通行由乡(街道)党委(工作)书记负责。企业外返职工在村(社区)购买(租用)自有住房的,由其所在乡(街道)党委(行业)书记负责其出行的顺畅,并保证新职工在村(社区)的入住;所有企业车辆在婺城区实行绿色通道,确保畅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国外招聘补贴。确因复工需要,企业将疫情风险低、200人以上且相对集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包车回外地,包车发生的费用由区政府承担。(负责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务实服务。对于规范的工业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限额以上的服务企业,区政府将发放一批防疫物资,防疫部门将组织专业公司上门进行环境消毒,并做好防疫指导工作;为复工提供高效的归档,并在企业申报后一天内完成归档。
除10家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外,其他企业享受该政策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省、市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并予以落实。如果本政策与其他政策不一致,则按照高不低的原则执行。
本意见由婺城经济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82338414、13858909677(朱先生);82302287、13575903534(王先生);82316436,13757973721(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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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华市婺城区肺炎期间复工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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