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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络新闻实业证券2月19日晚宣布,公司已于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责令实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决定》。

经调查,2015年7月7日,公司融资融券强制清算操作出现失误,导致客户信用账户股票实际强制清算数量远远超过应平仓数量;7月8日,公司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回购了客户的信用账户。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条第一项和《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因此,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要求公司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三个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随附的公司公告:

标题:兴业证券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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