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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农水[2016]36号

部机关,部直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16年,启动“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升级工程,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区域大规模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农田水利改革全面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和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组和水利部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实施农村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好头,现将《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2日

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期间全面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第一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牢固树立五个发展理念,积极实践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要求,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升级工程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水平;坚持系统治理,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节水优先,加快实施区域性大规模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创新,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能力优先,加快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坚持依法治水,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和规划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水利新发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水利部: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1.认真把握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农村水利改革发展。

2.监督落实中央相关决策安排。2016年全面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一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等任务分工。要落实增加农村水利财政投入和对排灌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的财政补贴等政策。

3.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农村水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按照全国人大的领导批示和CPPCC建议,扎实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实践探索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抓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完善,制度机制的创新和探索。

二是大规模推进农村水利建设

4.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升级工程。进一步突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升级工程,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准确对接贫困村贫困户,通过提升和支持分散供水和水质达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完善工程良性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5.加快排灌骨干工程建设和配套改造。完成30个大型灌区和30个大型排灌泵站的规划和投资任务,协调和引导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推进,开展灌区现代化和中型排灌泵站改造的前期工作。

6.加快发展区域性大规模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面推进区域大规模高效节水灌溉行动,优先支持南疆、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区等严重缺水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大规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强草原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建设。全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多万亩。继续创建国家高效节水示范县。

7.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依托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项目县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配套农田工程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统筹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8.坚持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引导、资金投入和推进改革创新力度,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冬春季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规划(2015-2016年)》规定的任务如期完成和超额完成,并及时向国务院提交工作总结。编制和印发《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做好冬春季组织开展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水利部: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三是深化农村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9.深化农村水利组织启动机制创新。督促各地完善政府主导责任、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调动基层政府和受益者建设农村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10 .深化农村水利投融资体制创新。争取中央政府加大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计提、中央财政对农业排灌工程维修资金适当补贴、地方政府补助、以奖代补、发展金融支持等政策,探索利用价格税收和风险补偿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水利。大力推进云南、山东等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运营。

11 .深化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先建设机制、后建设”、“社会宣传、群众参与”机制,巩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继续做好100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保护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加快明晰工程产权归属,全面落实工程运行保护主体和责任。稳步推进农业水价和农业节水行业综合改革。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工程维护定额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积极争取和全面落实工程维护资金,加大中央政府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和保护资金的补贴力度。

水利部: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12 .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做好农民水利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和国家示范组织建设,结合政府采购服务改革,培育排灌、灌溉试验、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努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

13 .下发《关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改革现场会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印发《关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和保护机制,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实现项目良性运行,引导各地大力推进农田水利改革。

四、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4.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小型农户用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和改善等项目建设管理措施,重点优化资金配置因素和前期工作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和下放审批权限,量化绩效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细化奖惩措施等。,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

15.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月度调度咨询、对口联系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和相关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查监督、跟踪审计、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确保“四个安全”。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的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加大投入,加快前期审批和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度投资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水利部: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16.加强绩效考核和奖惩。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和改善、灌区节水改造、重点县和项目县小规模供水、区域大规模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以及农村水利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评估结果,采取公开通报、直接联系项目立项和投资安排等方式。

第五,加强农村水利基础工作

17.完善农村水利“十三五”规划。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升级,引导农村水利发展和改革。

18 .加强农村水利法规建设,完善政策。做好《农田水利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以党委、政府文件和人大决议的形式出台一批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修订和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19.加大扶贫力度,发展农村水利。按照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差异化支持的要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的巩固和改善力度,指导工程前期工作,协助解决技术和管理问题。完成援疆、援藏和石漠化地区扶贫和水利定点扶贫任务。

20 .提高农村水利技术支持能力。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计算和考核工作。加快完善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工程数字档案,将工程图纸和数据存入仓库,实时更新,动态监控。搞好培训。深化多边和双边农村水利交流与合作,重启中日农田水利技术交流活动。

21.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优势。流域机构继续实施农村水利管理计划。指导流域内相关单位完善“十三五”期间农村水利发展相关规划。组织水资源论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做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信息化建设及相关政策研究等工作。

22.搞好宣传。加大农村水利宣传力度,适时推广一些含金量高、改革经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田水利改革三大宣传主题,抓好各种农村水利工程的旬报和月报,加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频率,加强政府信息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23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制度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考核。认真贯彻《指导意见》和《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建设的报告、承诺、约谈、检查和问责制度,加强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编制并严格执行《农村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四个安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灌区和道德评价等活动。深化“三严三实”特殊教育,促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标题:水利部:2016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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