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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央行确认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

据央行介绍,201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发[2014]387号文件,规定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的存款应纳入存款准备金交付范围,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经过一年多的准备,相关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央行决定从2016年1月25日起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的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海外金融机构不包括海外央行(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和其他海外央行机构。

央行确认对境外金融机构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

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是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一举措不会影响人民币在中国的流动性,央行将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合理充裕的流动性。

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款实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建立跨境人民币资本流动反周期调整的长效机制,是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抑制跨境人民币资本流动的顺周期行为,引导境外金融机构加强人民币流动性管理,促进境外金融机构稳定运行,防范宏观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央行强调,将继续稳步支持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和投资,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健康发展。

标题:央行确认对境外金融机构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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