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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众多电子商务巨头的引领下,电子商务向农村地区的渗透催生了一个新的电子商务蓝海市场。然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电子商务下乡过于依赖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进村”和“离村”仍然受到多种主客观环境的制约,无法适用“城市路线”。

在一系列国家“互联网加”政策红利的推动下,“电子商务+农村”除了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巨头高调集体“入股”之外,在各地也逐渐获得了更多的开放途径。

专家指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农民的“买难”问题,还要解决“卖难”问题,从而为传统农业产业链增加电子商务的新出口。

以云南省为例,阿里巴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6月,云南消费者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购买了203亿元,但仅售出63亿元。巨大的“网络消费赤字”暴露了云南整体信息意识和“网络思维”的缺失。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表明空的扩张非常大。

事实上,不仅云南,而且中国一些相对不发达的省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情况。专家认为,县域经济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是独特的,包括城乡差别、全省工农差别、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差距等。农产品毛利率低、产品链长、信息化的制约和对新经济形式的不适应性也决定了农村发展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因此,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不能套用“城市路线”,更不要说仅仅依靠电子商务企业而局限于网上商店。

发展农村电商不能套用“城市路线”

业内专家表示,许多障碍使得农村电子商务不仅要关注开设多少网店,还要发展整个产业链,不仅要从上游的材料、设计、生产加工、网络、物流和配送等产业链入手,还要结合金融服务、创业引导和孵化,使整个行业能够走得更远。

此外,农村电子商务应该补充“新农民”。政府应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培养电子商务相关人才,建设电子商务相关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龙头企业、大农户和农村合作组织。

同时,要加快建立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与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推进产业链延伸,逐步集聚形成具有支撑发展和协同效应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提供规划、设计、运营、物流、金融、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

标题:发展农村电商不能套用“城市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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