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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账面计息(第19期)国债将于2016年2月1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债券的付息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债券的证券代码为“101119”,简称为“国债1119”。这是2011年8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3%。利息一年支付两次,每100元债券的利息为1.965元。

二.从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7日,本所停止了本期债券的再托管和账户调整业务。

三.该债券的付息申报登记日期为2016年2月17日。当日收盘后持有该债券的所有投资者均有权获得该笔利息支付,除息交易将于2016年2月18日进行。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的利息支付后,将利息支付资金划入证券公司的结算准备金账户,证券公司将利息支付资金及时划入投资者的资本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28日

标题: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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