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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国家审计署网站今天公布,2015年,国家审计署在六个省市自治区随机抽取了1724个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统称采矿权)。截至2015年底,6个省、自治区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共整治违法违规行为8.47亿元。

国家审计署称,2015年,国家审计署对辽宁、山东、四川、甘肃、青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统称六省自治区)的矿业权和矿产资源相关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六省自治区29,970项有效探矿权和采矿权中的1724项,以及2013年至2014年这些地区矿业权价格、矿区使用费等矿产资源资金的收支情况。这很重要

总的来说,有关地方和部门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可以贯彻落实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和勘查开采监管,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加强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和矿产资源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不断增加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取得一定成效,提高资源安全和资源开发保护水平。但是,审计也发现,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严,在审批、出口(转让)、开发和管理中存在391起矿业权案件,存在非法破坏国有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

审计署抽查矿业权 整改违法违规资金8.47亿

其中,首先,矿业权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非法审批和转让行为频繁发生。矿业权实地核查发现此类问题88起。具体来说,它包括:在没有价格评估,储备审查等。42个采矿权被非法批准转让和处置;违反规定批准设立和延续25个不符合要求的采矿权,如缩小勘探范围或重叠矿区范围;未按规定履行“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协议出让18项采矿权的;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等方式。3、超越或逃避审批权限批准和转让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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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还发现,2006年至2014年,一些地方无序勘查开采,一些地方无证勘查开采或“圈地不勘查”,一些地方未经批准非法改变勘查矿种,一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采矿许可证等证件不全,违反规定未批准先行建设,一些地方非法越界或非法开采“以采代探”,一些地方超批准产能开采。

其次,非法转让或收购采矿权造成国有权益流失,或相关企业获得不正当利益。矿业权实地核查中发现此类问题92起,主要是国有矿山企业和私营矿山业主通过不评估、干预评估、“先定价后评估”、在改制重组过程中隐瞒与矿业相关的资产等手段,操纵价格低价出售、高价购买。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在矿产品交易中增加中间环节,将利益转移给特定对象,五家国有企业在购买相关境外矿产资源时,由于尽职调查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面临巨大的损失风险。从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实践来看,目前的评估标准是空.一些评估机构借此机会提前以商定的价格发布评估报告,但监管机构无法追究其责任。抽查发现6笔矿业权交易存在问题,涉及7家评估机构按照委托方的指示对评估方法、开采规模、储量等关键参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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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非法利用勘探资料获取或开发采矿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或相关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矿业权实地核查发现此类问题104起,主要原因是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前积累的地质勘查资料没有得到有效收集和管理,改革后被少数内部人员控制。这些非公开的信息被用来为个人利益干预采矿权的申报或交易。一些国有地勘单位或个人利用地勘资料和内部信息,以个人领导和职工所有制企业的名义低价取得采矿权,将国有权益转化为小集团利益;一些国有地勘单位在取得相关采矿权后,未经评估,通过合作勘查的方式低价出让给特定对象,涉嫌利益转移。根据抽查分析,地勘单位的属性定位不明确,改革不到位,有些地方由多个部门分开管理,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信息沟通不畅,监管缺失和过度干预并存,是违法违规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目前,一些地方尚未制定或完善矿产地清理制度,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管理、登记、统计和报告制度尚未普遍建立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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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保护资源和资产的责任没有落实,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被抽查的采矿权中发现此类问题107个,主要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非法批准在禁采区设立63个采矿权;对于自然保护区建立前存在的44个采矿权,国土资源部在退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续期审批手续。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自2009年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回收保证金制度以来,辽宁省和青海省的保证金征收管理尚未到位,826家企业共拖欠12.75亿元;6个省、自治区仍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闲置资金,总计24.31亿元。同时,由于缺乏配套资金等原因,截至2014年底,辽宁、四川、甘肃三省的1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未能如期开工或竣工。一些已实施的项目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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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矿产资源收入征收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收入收缴方面,截至2014年底,6个省、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欠矿产资源收入(不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担保)合计29.53亿元。在资金使用方面,2009年至2015年,6个省、自治区按规定用途使用和挪用了6.28亿元矿产资源相关资金,其中4.8亿元用于投资兴办企业,6000万元违规借给民营企业,8800万元用于人员费用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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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还表示,它已依法就上述问题发布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已经或者正在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进一步调查。

国家审计署表示,上述六个省、自治区正在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矿产资源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到2015年底,违法违规发行总额将达到8.47亿元。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予以公布。

标题:审计署抽查矿业权 整改违法违规资金8.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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