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38字,读完约2分钟

一、禁止的范围

城市

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西城北路-程心大道-周北路-大同路S310省道-海印路-尚波路-江东路-广府路-环城南路(封闭范围)

机场网空区域

1.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机场;

2.北苑街凌云社区(凌云区2、3、5、6、7、8)、爱民社区(凌云区1)、金山角村、王高村、洪倩村、京发社区(玉柴口村老村)、王村自然村;

3.环城路以北的亓航社区、北站社区、群英社区、黄龙居委会、后宅街后茅店村、后宅工业园、拆迁安置区、德胜社区、汽车城;

4.城西街的山翁村、杜歌村、横塘村、谢赫店口村和西京苑;

5.臭江街的关清帆村和龙会村。

关键地方

党政机关、军队和警察部队、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学校、疗养院、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输变电设施、森林、园林、公墓、骨灰堂、节地生态埋葬区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防火区域。

二、本通知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鞭炮、礼花弹等。会产生烟雾和声音。

三、在“禁止燃放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反本通知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在法定范围内从重从严处罚。

五、违反本通知规定,阻挠或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司法机关的刑事责任。

六、各镇、街道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国资办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禁烧”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居委会、学校及相关行政村应积极配合“禁烧”的教育、宣传等帮扶工作。

七、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的义务,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温馨提示:

搜索【金华新闻网】官方(身份证号:金百达),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中回复【烟花】,获取烟花禁区、处罚规定、禁烧政策等。

标题:金华义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1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