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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1月16日在执法检查中宣布,城管人员和烧烤店老板发生冲突后,发展成开车相撞、持刀伤人的恶性事件,城管人员死亡,8人受伤。 15日,华商报记者获悉,此案已被终审判决,烧烤店老板周惠安的刑期从12年改为11年。 事件:暂时收紧炭火灶引起冲突,死于西安中院一审。 被告人周惠安系“老周家大灶特色烧烤”店的经营者、王某等4名被告人是店内员工。 年6月24日晚上9点,雁塔区城管局等驾驶坡法执行中队在联合等驾驶坡街对管辖区域内的夜市采用清洁燃料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老周家大灶的特色烧烤”店采用了煤炉。 后来,由于这家店的违规决定不采用清洁燃料,城管人员让被告张某的上司周惠安在街上解决了事件,把煤炉放在卡车上。 周惠安接到张某的电话通知后,开别克车赶到现场。 乘坐城管执法车妨碍城管人员拉出烤肉炉。 这是因为和城管人员张某发生了争执,两人撕裂了地面,城管人员孙某、李某等四五人上车殴打周惠安。 周惠安下车开别克,对着卡车车头位置凝聚的城管人群,行驶中城管人吕某、白某、王某及大众杨某相撞,周惠安立即停车下车,城管人形状地拿着钢管殴打,打碎别克的挡风玻璃 周惠安回到烤肉店,找到了平日烤肉使用的锋利的小刀。 城管员拿着钢管放倒放在烤肉店门口的调味料架,翻了桌子和椅子,用钢管打了店员库所在的背。 店员张某看着形状拿着挖炉灰的铁棒向城管员挥舞,打了城管员的右臂 接着,周惠安拿着尖刀,店员王某拿着菜刀冲出店内,向城管员走去 前段时间,周惠安追着城管人员冯某的脸受伤,用刀刺伤李某的背后倒下了。 店员王某踩着吕某的头,砍了刀背,店员周某、孙某也全副武装向城管员走去,城管员四散而去。 周惠安回到城管车辆停车场,指示和另外四名被告人一起打四辆城管执法车,鉴定,损失价格为6878元 城管队员李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正当防卫条件不成立,城管人员存在重大过失,这一事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辩论双方的焦点问题,法庭综合评价:周惠安认定故意构成伤害罪的事实明确,证据充分。 法庭认为,结合本案的所有事件,双方对本案的发生负责,且互相殴打,本案不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但城市管理者对本案的发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有重大过失。 周惠安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周惠安成立正当防卫意见,采用不采用的城管人员有重大过失的意见 年9月,西安中院一审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惠安有期徒刑10年,剥夺了政治权利。 以危险的做法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有判处徒刑3年的故意毁坏财产的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王某等人其余四名被告人因故意破坏财产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个月、2年、1年11个月、1年11个月 终审:在代理损害赔偿得到一定程度的了解,宣布11年一审判决后,周惠安认为自己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提出了上诉 省高院二审表示,上诉人周惠安因经营烧烤店违规使用炭火炉具被城管执法人员暂停,与城管执法人员相撞,持刀伤害他人身体,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开车撞人,多人受伤,。 周惠安与原审被告王某等四人合作破坏执法车辆,经济损失额很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 法庭认为原审判的决定罪正确,量刑得当,审判程序合法 鉴于周惠安有自首的情节,二审期间,其亲属可以赔偿受害者李某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一定程度的了解,依法减轻周惠安犯下的故意伤害罪 最近,省高院被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惠安有期徒刑9年。 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破坏财产罪分别判处3年、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题《西安烧烤店主与城管人员冲突造成1死8伤终审徒刑11年」)(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

标题:要闻:西安烧烤店主和城管发生冲突致1死8伤,终审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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