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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紧急要求经纪投资银行去北京“吹响”新股发行新规,并在明年1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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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的会议强调了发行制度的改革、稀释即期收入的投资者补偿机制以及经纪人预付款机制的建立。监管机构要求几家大型券商准备好将于明年1月发行的项目,并遵循新规定;与此同时,券商必须为发行失败做好准备。

本报记者谭楚丹从深圳报道

2015年12月31日,盛天网络(300494.sz)、通和科技(300491.sz)、华远包装(002787.sz)、华子科技(300490.sz)和九原海印(002777.sz)在交易所敲响了2015年最后一次的警钟。同一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的ipo规则。2015年的最后一天,ipo完成了“迎新和退旧”的交替。

中国证监会表示,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制度执行。投资者购买新股时不需要提前支付。小盘股将以直接价格发行。本次发行审核将更加关注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人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15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召集多家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负责人赴北京,介绍了2015年11月发行的ipo相关草案的正式实施情况,强调发行制度改革、稀释即期收入的投资者补偿机制、证券公司建立预付款机制。

新股发行新规将于明年1月实施

201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表示,2015年11月6日公开征求的四个意见稿经过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此前已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发行与再融资及稀释即期回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征求意见稿。对4份文件的反馈已于2015年12月9日结束。

中国证监会表示,征求意见稿吸收了多方面的意见。一是采纳完善废弃股票处置的建议,允许承销商按照事先公告的原则,将投资者废弃的股票配售给其他参与购买的投资者。第二,采纳了完善现有报价拒绝机制的建议,规定最高申报价格与最终发行价相同时,拒绝率可低于10%,以避免同一报价中部分投资者被拒绝的不公平情况。

证监会急召券商投行赴京“吹风” IPO新规落地元月实施

三是采纳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和信息披露的建议,修订募集说明书指引,增加和完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第四,采纳完善稀释即时回报补偿机制信息披露要求的建议,在招股说明书指引中增加了稀释即时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参数设置和计算流程等披露要求。

关于稀释立即回报补偿机制的信息披露,一位上海券商投资银行家表示,监管比以往更加严格。"本文加强了实质性审查,对上市公司的利润作了更严格的考虑."

然而,另一位华南投资银行家认为,在填补稀释的即期回报时,有必要做到细致、规范,以使上市公司的承诺得以落实,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监管机构召集投资银行讨论新法规

事实上,监管机构推动新股发行新政和注册制度的步伐一直在加快。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调整和运用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意授权国务院。

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第二天,即2015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召集了多家投资银行的券商负责人,讨论征求意见稿初稿。

北京一位券商高管表示,“28日的会议是对四个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情况的通报。会议强调了发行制度的改革、稀释直接收入投资者的补偿机制以及建立经纪人预付机制。”

上述上海投资银行家表示:“当领导们回来传达会议精神时,他们强调取消预付款,增加弥补稀释立即回报的措施,以及建立预付款制度。”

“2015年12月28日的会议表明,新规定将加快这一进程。监管机构要求几家大型券商准备1月份发行的项目,它们必须遵守新规定;与此同时,券商必须为发行失败做好准备。当时,我们觉得新的ipo规则即将出台。”这位投资银行家表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息,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共有73个ipo项目通过了审核,其中中信建投和广发证券(000776.sz)的项目数量最多,各有7个;其次是中信证券(600030.sh),共5家;国泰君安(601211.sh)和招商证券(600999.sh)紧随其后,分别有四家;本质证券和光大证券各有三家。

(编辑:吴燕玲:邮箱:wuyl @ 21jingji)

标题:证监会急召券商投行赴京“吹风” IPO新规落地元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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