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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了解读,认为《意见》是指导今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下一步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产品,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目前和未来需要推广的七大类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并规定了各类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数据显示,商务部已支持58个城市开展肉类和蔬菜流通追溯系统试点建设,18个省(市)开展中草药流通追溯系统试点建设,8家企业开展酒精流通追溯系统试点建设。截至2015年底,首批四批城市的13500家企业建立了肉类、蔬菜和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覆盖20多万商户,初步形成了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中央平台已经积累了近10亿个可追溯性数据。茅台、五粮液、顾靖等八家企业也初步建立了追溯体系。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商务部:重点推进七大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为推进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意见》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信用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

标题:商务部:重点推进七大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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