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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了一系列驾驶员培训考试改革新举措。根据《意见》的要求,公安部近期制定和完善了配套制度,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并以条例的形式细化了改革措施。公安部、交通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接考试点公告》,规定了自学直接考试的试点范围和要求。公安部和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部署了改革推进工作,努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新的部长令和公告已向公众公布,并将于2016年4月1日同时实施。
惠及民生,各项服务举措的目标路径都很明确
新的部长令侧重于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回应人民的新需求,并完善和巩固改革意见中确定的便利人民和造福人民的新措施,从而使改革既有法律依据,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大力推进自主考试,每年惠及3000多万新驾驶员。提供多种渠道,如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改变驾校考试的集中安排,取消考试配额分配制度,保护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便捷高效的网上考试预约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考试预约和网上支付,开通车辆管理服务“直通车”,确保考试资源的公平分配和考试机会的公平获取。公安部已经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部署了全国统一考试平台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将在3月底前到位,所有其他地方将在今年年底前开放。
对不同地方的限制将被完全取消,这将更方便移民申请跨省市的许可证。在放开各地小汽车和摩托车驾驶证申请的基础上,所有车型的驾驶证申请和异地考试将全面放开。申请人可以凭身份证和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各地驾驶证换证、换证和发证,驾驶员可以凭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换证和发证业务,实现异地信息传递、本地业务办理、内部数据传输和群众一次性完成。
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驶条件,共享汽车文明成果。自2003年以来,公安部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公布了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和听力障碍者驾驶汽车的条件,并向7.4万名残疾人发放了驾驶执照。随着残疾人驾驶制度的完善、车辆改装技术的提高,并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公安部经与残联、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协商,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和单眼视觉障碍者的驾驶条件。如果上肢残疾人的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要求,他可以申请一辆小型残疾人自动乘用车的驾驶证,并允许他驾驶一辆带有特殊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如果左手符合要求,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你可以申请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变速汽车的驾驶执照。单眼视力障碍者,视力≥5.0,水平视野≥150度,可申请小型车和小型自动车驾驶证。
调整定期体检制度将使700多万老年司机受益。为了适应老年人身体状况的改善,并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新的部长令将年度体检年龄从60岁调整到70岁。这项措施实施后,将使700多万年龄在60至70岁之间的老年司机受益。同时,如因未能按期体检而被吊销驾驶证,则可按规定体检后直接恢复驾驶证,并提交证明。在新的部长令实施前,如果因未进行体检而吊销驾照,且驾照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足一年,则可在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提交证书后一起享受减免政策。
稳步推进,自学直接考试的要求一个接一个地解决了
驾驶培训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在道路上学习驾驶不仅关系到自学人员的交通安全,也关系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自学驾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道路交通的公共安全。公安部、交通部、保监会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接考试点公告》从自学车辆要求、教师条件、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自学直接考试提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
清除飞行员的范围。鉴于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试点自学直接考试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和“依法、规范、稳定、有序”的原则逐步开展。根据不同区域选择的精神,考虑城市规模和体现典型性,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进行试点。今年,自学直接考试网站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提前启动,试点工作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启动。
阐明要求。限训车、自学直试车应为非营运小型车或小型自动车,配备辅助制动装置和车载教练辅助后视镜,并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按规定投保强险;限于随车指导员,随车指导员应取得相应或更高的驾驶执照五年以上,无吸毒记录,无致命交通事故或重伤的交通事故,无记录12分或吊销驾驶执照;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有限训练路线和时间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围的道路不应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 00至5: 00及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应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清晰的管理体系。建立学习驾驶专用标志管理制度。通过第一科考试后,自学考试的直接考官和随车教师将共同获得免费驾驶证书和向车管所学习驾驶的特殊标志。自学人员应当按照车载指导员的指导,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并携带学习驾驶证,在有限训练车体前后放置并粘贴学习驾驶专用标志。建立车辆与人员一对一的通信系统。只允许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教师和一辆自学车在指定时间内由一个特殊的学生驾驶标志进行标记。车载教员不得使用自学车从事商务驾驶教学活动。
明确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学人员在车载教练指导下违反交通规则的,将受到处罚。自学人员未取得驾驶证、已超过驾驶证有效期、无合格人员指导车辆的,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如果机动车交给自学者驾驶,违法者将受到惩罚。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随车指导员依法承担责任,未取得资格的自学人员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接考试的考试标准并没有降低,考试要求也没有放松。驾驶培训是一种专业和熟练的培训。驾校作为职业培训机构,仍然是学习驾驶的主要渠道。建议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驾驶学习方式,以保证学习质量。
为了提高质量,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是规范和严格的
新的部长令和两个实施通知进一步收紧了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制度,收紧了海外驾照更新制度,规范了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努力提高新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
加强培训管理,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员。两个部门落实通知要求,驾校要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进行培训,突出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意识的培养。建设和使用国家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严厉打击冒用学时的行为,发现驾校减少培训内容和课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行为,责令其依法停业整顿,并严肃吊销其营业执照。交通部、公安部将组织修订驾驶培训教学考试大纲,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培训考试内容,规定学时和里程,引导建立一套完整的知识、技能、意识和安全的标准化驾驶教学体系。
严格的考试制度,确保考试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新的部长令规定,应严格执行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考试里程和评价标准。通过计算机随机选择考生、随机分组、随机选择考试路径,实现考试人员与驾校、考生之间的双向信息屏蔽。公开考试事务,公开考试前的考试安排,在考试期间公开考试视频,并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以公开促进公平。推进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的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的有效衔接。
杜绝“快”驾照,严格掌握海外驾照换证制度。针对一些人伪造境外驾驶证,或在中国获得境外“快速”驾驶证并更新驾驶证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新的部长令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当境外驾驶证换成中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于长期在国外居住和居住的中国大陆居民和海外司机,持有海外驾驶证申请国内驾驶证的人应选修科目一,申请大中型货车驾驶证的人也应选修科目三。中国内地居民在获得境外驾驶证后,在发证国家或地区换发驾驶证不到三个月时,需要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
开展职业教育,提高关键驾驶员的综合素质。推进大型货车专业教育和培训,利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关键驾驶员的文化素质和功能素养。2014年,交通运输部牵头与公安部等五部门合作,开展公交司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这项改革包括对大型卡车司机的职业培训。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了科学实用的理论基础教材和实训课程,建立了完善的驾驶培训职业教育体系。根据新的部长令,接受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可以在获得小型汽车驾驶执照一年后申请大型公共汽车或拖拉机驾驶执照。申请年龄不得低于20岁。
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指导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迅速落实两个部门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新的部令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自学直考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使改革成果惠及群众,使驾校学生获得证书更加便捷高效。
标题:三部委发布驾考改革重要配套制度 4月1日起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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