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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3月3日电(记者孟)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了2015年汽车投诉分析报告。长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全年受理汽车相关投诉787件,同比增长95.6%。其中,一年内购买新车的投诉占70%。
在受理的案件中,产品质量、合同纠纷、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占汽车投诉总数的82.82%。与此同时,对家庭用车的投诉数量也在增加,其中70%是关于一年内购买新车的投诉,对中低档车的投诉是第一位的。
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汽车销售和服务的投诉很多,二是关于车身质量的投诉很多;此外,“霸王条款”和汽车销售公司售后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也在增加。
据分析,当消费者发生纠纷时,经营者往往要求消费者提供证据或寻求评估机构的检查,这使得消费者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注意防止购车中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并保留发票、单据和维修记录。
标题:长春市消协披露 新购家用汽车投诉占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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