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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03000,BUY),北京,3月4日(刘冉)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601988,BUY)联合发布了《加强信息共享和促进产业融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通过建立银企交流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促进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企业的聚集。

该方案分为七个部分: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建立产业和金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坚持分类政策,加大精准支持,大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加强组织保障。

根据规划,要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优势,及时收集和纳入政府支持的、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结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布局,分析、评估和筛选企业融资需求,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

此外,“计划”明确规定了关键领域并增加了支持。对于智能制造设备、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设备、高科技船舶、新材料等符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加”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国家重点发展等重大战略的重点企业,长期亏损、丧失偿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 或者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整改无望的企业,以及未依法办理合规手续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和落后产能,要做好资产保全工作,坚决压缩和收回相关贷款。

工信部等三部委印发行动方案 银企交流支持中国制造

全文附后如下:

加强信息共享和促进工业一体化的行动计划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支持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产业稳定增长,调整结构,提高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决定建立产业与金融信息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促进政策协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引导产业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产业质量提升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

(1)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优势,及时汇总纳入政府支持的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结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布局,分析、评估和筛选企业融资需求,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

(2)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满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自主决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二是建立工商金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

(3)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本地产业和信息系统,建立产业和金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企业融资需求的在线应用、即时汇总、分类和及时推荐,提高产业和金融信息对接效率。

(4)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时发布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等信息,便于企业及时了解产业政策趋势,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信贷政策。

第三,坚持分类政策,加大精度支持

(5)明确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对于智能制造设备、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设备、高科技船舶、新材料等领域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企业,符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加”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国家重点发展等重大战略,

(6)注重分类指导,做好相关金融服务。拥有新技术、新工艺等创新产品的企业应积极跟踪市场发展,在落实信贷条件的基础上给予合理支持。对于“轻资产”项目或“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必须创新信贷产品,拓宽合格抵押品范围,提供金融服务。冶金、有色、建材、船舶等行业有市场、有效益、有技术、有良好资产、符合标准(准入)条件、环保和安全生产继续达标的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不搞“一刀切”,继续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政策,支持产能过剩行业关联企业并购。

工信部等三部委印发行动方案 银企交流支持中国制造

(七)压缩相关贷款,促进相关企业的市场清算。对于长期亏损、丧失偿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者不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标准、整改无望的企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未依法办理合规手续的新老产能,要在坚决压缩和收回相关贷款的同时,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第四,大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8)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化原则,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采取增加贷款、稳定贷款、抑制贷款等针对性措施。要积极发展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满足企业对银行服务的多元化融资需求,逐步实现从主要提供单一信贷产品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转变。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创新适合工业和通信行业发展的信贷产品,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和排污权、商标权、碳排放权、政府采购订单质押融资等信贷业务。

(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创新贷款产品和业务,开展应收账款、仓单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十一)鼓励企业采用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手段,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V.积极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

(12)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业务突出、行业竞争力强、具有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企业集团成立金融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三)探索拓展集团金融公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项目,充分发挥金融公司在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14)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先进设备,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缓解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拓宽主要设备、工程机械等产品的市场。

第六,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15)积极推进企业纳入行业和金融信息对接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16)加强相关企业融资能力培训,加强引导企业利用新三板、战略新兴板、区域股票市场等融资渠道,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企业投融资规划能力。

(17)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状况、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等信息披露,减少银企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防止企业逃避银行债务、欺诈融资等不诚信行为,增加违法违约成本。

七、加强组织保障

(18)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了由相关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专家参与的行业金融信息对接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银企信息对接进展,协调解决特殊行业重大问题。

(十九)各地要建立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银监会派出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开展银企信息对接活动。抓紧建立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组织清单企业与本地区金融机构进行信息对接。有条件的地方,要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支持银企信息对接和产融结合项目的发展。

工信部等三部委印发行动方案 银企交流支持中国制造

(20)对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需要在国家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通过工业和金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部),中央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企业融资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1)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对地方和中央企业提交的主要融资需求清单进行筛选,并通过行业和金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发送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2)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加强融资信息对接项目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各地要加强信息通报,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报送银企对接成果和成功经验及做法,并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标题:工信部等三部委印发行动方案 银企交流支持中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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