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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16年二十国集团峰会的一项支持活动,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办、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承办的第十届自由贸易区会议将于5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从今天开始,本报设立了一个专栏,分四期介绍自由贸易协定。
税务管理论坛(fta)成立于2002年,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金融事务委员会(cfa)下的一个组织,拥有46个成员辖区,包括所有g20成员、oecd成员和一些非oecd成员。目前,自贸区已发展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主管级税务部门之间沟通、对话、协调与合作的高层平台。
税收征管论坛的组织结构
税收征管论坛由一个指导委员会组成,该委员会由一个大型企业项目团队、一个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与合作项目团队、一个相互咨询项目团队、一个离岸合规项目团队和一个中小型企业项目团队组成。
税务管理论坛成员
澳大利亚、奥地利、阿根廷、比利时、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香港、中国、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荷兰
中国参与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自贸区项目研究,参加第八届自贸区会议(第二至第九届),交流分享相关经验,学习各成员的最佳做法。一是作为经合组织金融事务委员会第十工作组副主席,经合组织自动信息交换组和cts技术组成员,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和工作;二是派指定联系人参与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交流与合作(jitsic),积极跟踪双边信息交流和多边项目及案例合作;三是参与大型企业项目“税收内部控制框架”的讨论和研究,参考项目成果,编制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内部控制框架”,供国内大型企业参考;第四,跟进并参与高级分析项目,参与项目报告的撰写,并介绍我国在税收分析方面的经验和最佳做法。
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率团出席在爱尔兰都柏林举行的第九届自由贸易区会议。在交接仪式上,王军正式确认中国将于2016年主办第十届自贸区会议。
作为分享全球税收征管最佳实践的独特平台,自贸区也高度赞赏中国在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面的举措、努力和成就,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中国“深化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全文。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该方案中创新的税务服务、加强税收遵从、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组织系统、改进风险分析和加强干部培训符合主要发达国家和经合组织有关领域的做法和建议。Fta期望这一改革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手稿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提供)
标题:FTA简介及我国参与FTA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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