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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节能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不够明确。由于不同的特种设备有不同的参考标准,同一设备有不同的行业名称,企业实际采购的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和应用领域难以一一对应优惠目录。
对于税务人员等非专业人员来说,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专业鉴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准确审计专业设备。虽然河北省有规定,但在企业购买特种设备的认定中,如果双方有不一致的地方,可以由相关部门认定。但是,有关部门是否积极配合认证,认证结果是否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布,认证结果是否有统一的标准等。,无法控制,因为没有具体的操作参考方法。
建议实时更新设备的性能参数,进一步明确优惠目录的内容。结合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认定指标,在各行各业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全面系统地收集了符合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特种设备类别、项目名称及相关性能参数,并将其纳入优惠目录。进一步细化行业大类和小类,根据行业特点统一设备名称,进一步规范相关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
增加征求设备目录意见的方式,及时将合格设备加入目录,从目录中删除性能相对滞后的设备,实时或分阶段更新相关性能参数并及时发布。
实施特种设备专业认证制度。相关税务文件要求发票名称与目录名称完全一致是不合理的。由于不同行业使用的名称不同,只要它们属于同一个设备,具有相同的功能或优于目录功能。另外,如果发票名称不符合文件要求,权威部门应出具鉴定意见,并根据鉴定意见进行备案。建议财税部门和相关技术认证部门联合发文,制定特种设备认证管理办法,明确认证标准、认证时限和相关认证程序,符合要求的,向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认证证书。同时发挥税收中介的作用。由于特种设备审核认证非常专业,税务机关很难掌握,设立认证部门不现实。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税务中介的作用,要求合格的税务中介引进相关技术人才进行认证,并颁发相关认证证书。通过这种方式,税务人员可以参考证书来确定特殊设备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国家税务局
标题:优化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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