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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7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定21家企业在2016年进行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在年度外债规模内,试点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批发行,不再提前登记,发行完成后及时提交发行信息。
发展改革委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并适当控制境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境内外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配置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新”、高端装备制造、互联网增值、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其中,发行外债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改革,控制外债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的交叉投资和自我循环。
对于试点企业,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密切跟踪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变化,关注国家经济金融形势、国际收支状况、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政策调整,增强外债风险管理意识,制定外债风险防控计划。
二是明确外债风险管理的责任,完善外债风险管理的决策、授权和监督机制,使外债风险管理贯穿外债借入、使用和偿还的全过程。
第三,综合考虑汇率、利率、货币和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合理利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交易、期权和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审慎选择融资工具,合理持有外汇头寸,有效控制风险敞口,确保外债风险控制在自身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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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21家企业将开展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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