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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5日

从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获悉,自4月11日起,包括长安街在内的10条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过,但脚踏自行车除外。据了解,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以前在长安街被禁止,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汽车,这次主要被禁止。

据北京日报5日报道,从交通管理部门获悉,在反复调查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10条电动自行车禁行道路。这些道路的共同特点是交通流量大,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混合交通区域宽,以及交通事故频发地区的主干道(路段)。除了脚踏自行车,其他非机动车禁止通过这些道路。

这十条街包括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两侧道路、富友街、正义路、阜外街(复兴门大桥至木樨地大桥)、建外街(国茂大桥至建国门大桥)、复兴路(木樨地大桥至新兴桥)、蒲黄路(玉亭大桥至刘家窑大桥)

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托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十条街道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学校和商贸市场进行宣传和通报。同时,要加强限制区域警力部署,在禁行道路两端和主要路口设立卡控站,坚决纠正各种违章车辆违章行驶。违反者,对不按禁行标志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拒绝支付罚款的人将被拘留。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强调,电动三轮和电动四轮车,如老年人用的踏板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应遵守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在道路上行驶,且驾驶员未持有相应驾驶证等违法行为,值班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员处以罚款和拘留。

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汽车。据市自行车和电动汽车行业协会、市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本市电动两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大部分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登记要求的超标车辆。由于电动两轮车比脚踏自行车噪音低、速度快,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超标的电动两轮车在自身质量和行驶速度上具有摩托车的特点。这些车辆非法上路、非法使用和非法驾驶,特别是闯红灯、倒车、占道等违法行为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公民的出行安全。

北京长安街等十条道路11日起禁行电动自行车

据交通管理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两轮车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受伤21423人,其中受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害总数的36.7%。公众和舆论强烈反映了非法使用和非法驾驶电动两轮车造成的交通混乱。今年以来,仅交通管理部门就收到了122个报警装置的6000多份投诉和400多份意见书,呼吁依法加强对电动两轮车的管理,纠正违法行为,取缔非法车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北京长安街等十条道路11日起禁行电动自行车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北京长安街等十条道路11日起禁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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