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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正在细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基金子公司独家获悉,监管机构上周末发布通知,要求基金子公司在5月25日(周三)之前对各自的信息表进行统计并反馈信息。本通知的发布部门为北京证监局第三办公室,接收对象为在其管辖范围内运营的基金子公司。值得一提的是,截至发稿截止日,上海等地区的基金子公司均表示尚未收到此通知和统计模板。
记者了解到,监管层的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参与子公司的情况、母公司人员的兼职工资、母公司出资比例、子公司权益及子公司经营情况。
可以想象,监管机构对报表的统一调整将成为基金子公司“严格管理”的又一个开端。最近,基金子公司监管方向的转变已经开始酝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报道,监管部门形成了对基金子公司影响较大的两个文件,即《特定客户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前者旨在为基金子公司建立一个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而后者则强调提高基金子公司股东设定标准的门槛。
此外,监管部门还形成了最新修订的《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的规定》(八条底线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定制定了“股票与混合资产管理的杠杆率”。不超过1倍,期货、固定收益和非标准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率不超过3倍,其他类型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率不超过2倍等。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记者从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那里掌握的最新信息,《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只是处于形成阶段,该指引概述了净资本的监管框架。然而,一些媒体报道称,“文件已分发给基金子公司”的说法与事实不符,但“八项底线规则”确实分发给一些资产管理机构。
就基金子公司而言,统一调整监管水平、起草多份文件加强监管的内在原因,确实与近年来基金子公司机构分红野蛮扩张带来的金融风险溢出现象有关。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长期调查和总结,在过去三年中,基金和子公司的特别账户业务至少在以下六个方面经历了整体风险溢出。
首先,特别计划已成为银行资产和非标准贷款的主要工具,导致银行报表不能反映真实的风险状况,并干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实施;
二是高杠杆评级产品的设立加剧了股票市场的波动风险;
第三,作为一种机构产品,它充当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私募拆分”活动的资产载体,导致投资者的适当管理混乱;
第四,产品“外包”趋势明显,为投资公司、私募基金和融资公司从事内幕交易、利益转移和场外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了温床;
第五,委托外部投资业务的野蛮增长导致大量银行资金涌入债券市场,加剧流动性风险;
第六,信托业务规模悄然增大,部分产品出现融资方违约,导致信用风险急剧上升。
事实上,在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声明中,加强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已经成为最终结论。中国证监会表示:
“少数基金子公司风险高,开展大量渠道业务,嵌套产品结构,忽视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开展高风险业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薄弱,短期激励机制、短期激励机制、规模盲目扩张、组织结构混乱、无序扩张。”
同时,证监会认为后续工作将在两个方面做好,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引导基金子公司稳健经营;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差异化特色经营,培育核心竞争力。目前,相关管理措施正在征求意见并尽快出台。”
标题:监管正在落入细节 北京证监局统计摸底基金子公司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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