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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记者27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已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两年左右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和整治。

《第一财经》记者27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已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两年左右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和整治。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对记者说,这一举措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重在保护、轻在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据悉,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2017年)》的通知,要求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田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系统的实施情况,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保护区边界是否依法设立地理标志和警示标志;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违法问题;清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违法问题。

田表示,环境保护部计划在2017年底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调查和整治,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水平。

"这次特别行动将着重落实两项责任."田说,一方面,加强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

另一方面,加强省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的落实。他说,省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如果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应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加强监管和问责。“环境保护部将采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并利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检查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当地调查和整改工作的监督。”田对说道。

环保部启动长江经济带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

他表示,在专项行动期间,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公众披露饮用水水源保护信息,包括水质状况、重大问题、整改计划等。,并定期汇报调查和整改情况。工作进展和成效,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媒体和群众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保部启动长江经济带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

长江经济带贯穿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带,长江沿岸九省两市聚集了中国近40%的经济总量。它是仅次于中国沿海经济带的第二大最具竞争力和活力的经济带。

标题:环保部启动长江经济带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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