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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解释]

[康平] 1 .恒华科技于2015年10月19日宣布,公司与邢台凤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邢台县黄庙镇20兆瓦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197亿元。2.根据合同,邢台新能源未能在约定时间前获得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文件和程序,导致双方合作条件不成功。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邢台新能源签订了epc合同终止协议,终止上述合同

恒华科技:重大合同终止执行 对股价影响有限

3.恒华科技的主合同终止。预计对股价的影响有限,股价同步的概率很高。股票市场有风险,所以入市时要小心。该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山东申光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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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恒华科技:重大合同终止执行 对股价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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