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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保险业首次正式实施“为第二代支付”监管标准。调查发现,“为第二代支付”的监管正迫使国内保险机构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进行业务转型升级。

“为第二代支付”的全称是“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中国风险导向型偿付能力体系)”。该系统用于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中国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的核心指标,类似于银监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与以往规模导向的“代付第一代”相比,“代付第二代”是风险导向的,这使得不同风险的保险业务的资本要求发生显著变化,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策略。

中国保险业进入“偿二代”元年

自2016年起,“为第二代付费”的监管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与“为第一代买单”不同,“为第二代买单”强调“三大支柱”,即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进一步体现了监管的风险导向。

中国的“为第二代付费”对保险机构的业务运营有什么影响?它在国际监管标准体系中扮演什么角色?未来会有什么变化?在最近举行的2016陆家嘴论坛上,“为第二代支付”成为保险业的热门话题。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自“第二代付费”实施以来,情况相对较好。从数据可以看出,实施“为第二代付费”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正在提高。“与今年一季度和去年一季度的情况相比,在‘为第二代支付’的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大幅减少。”

据报道,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评估时点为季度和年度。一旦低于监管红线,保险公司的相关承销和投资业务将被暂停。

从保险公司的实践经验来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总裁王银成指出,“为第二代付费”比“为第一代付费”更符合当前保险业的实际发展。“对于追求长期发展能力的保险公司来说,在‘第二代’系统下可以释放更多的资本。资本的释放意味着未来更好的发展和更多的业务。”

“偿付能力是一种‘杠杆’,对好的企业有激励作用,对坏的企业有惩罚作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景辉表示,CPIC人寿在过去几年中,通过不断转型,大力发展个人业务和长期寿险业务。去年,当业务规模增长超过10%时,“第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增加了50个百分点。

据了解,过去在“代付制”下,保险公司传统销售渠道的发展主要受保费规模的驱动,公司与客户之间没有真正的互动,难以关注客户的真实需求。而“为第二代买单”将对之前的资产负债错配提出“惩罚性”的资本要求,这将客观上迫使行业提高长期负债的比例和质量,改革传统成本结构,创新销售方式和管理制度。

徐景辉指出,“第二代付费”制度一方面引导保险业回归风险保护的本质,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长期担保业务,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供给升级创造保险需求。

与此同时,就国际影响力而言,中国保险业的“第二代付费”制度已经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可。中加合资寿险公司洪钟保险首席执行官张凯指出:“随着‘支付第二代’的推出,中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和行业发展日益走向国际化,行业外部环境更加开放。”

“在‘第二代’监管规则出现后,我们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大大增强,它与美国和欧盟的几个体系有着完全对等的话语基础。”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总经理黎金福说。

标题:中国保险业进入“偿二代”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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