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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16日,

15日,从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获悉,演员李易峰因交通事故逃逸和无车号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0元,并被扣24分。李易峰15日表示将接受惩罚。

据新华网报道,交管部门介绍,5月27日凌晨2时50分,李易峰驾驶兰博基尼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大角亭大桥以北500米处行驶,车辆前方与码头相撞,造成车辆和公共设施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易峰没有报警,步行离开现场,并安排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之后,李易峰的经纪人主动向公安机关解释了情况。李易峰回国后,还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

李易峰交通事故逃逸被罚2000元、记24分

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调查认定,李易峰存在两种违法行为,即交通事故后逃逸和在道路上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没有证据证明在李易峰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李易峰决心承担全部责任。

对李易峰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处以1800元12分罚款,对无号牌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12分罚款,并处以2000元24分罚款。

15日下午,李易峰在自己的个人认证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称自己刚刚收到处理结果,并表示将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李易峰说,他一直在反思,公众人物应该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并再次提醒大家,无论外界有什么干扰因素,都必须及时报警。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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