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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将召开一汽整体上市变更承诺股东大会,从6月4日起,姚明投资与一汽汽车的相互撕破脸将天天上演。6月20日,郝明投资指责一汽无视法律临时法案;一天后,一汽汽车宣布姚明投资的临时提案无效。

6月4日,一汽宣布将解决横向竞争的承诺推迟三年,随后持有一汽汽车近1000万股股份的深圳姚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明投资”)发出公开信,认为宣布变更承诺期的建议对大多数中小股东构成单方面违约,并邀请其他公众股东共同维权,投票反对一汽的上述建议。目前,姚明投资已获得3%以上中小股东的授权,并已成功提交了一份临时提案,即不会考虑一汽推迟三年履行解决横向竞争承诺的请求。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汽轿车与明曜投资再“互撕”

18日,一汽汽车和一汽李霞相继发文,称一汽未能按时履行承诺的原因是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20日,姚明投资表示,一汽汽车将对第一封关注函的回复推迟至2016年6月18日,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这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漠视,也是对监管当局的蔑视。

同时,姚明投资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一汽汽车董事会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即时公告》,称该公告无视姚明投资经吉林证监局协调后于2016年6月16日正式提交的临时提案,导致深交所在2016年6月6日发出第一封关注函后于6月20日发出关注函。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一汽汽车发出的关注函中,要求一汽汽车核实相关报告。如属实,深交所要求一汽汽车解释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人资格的验证过程和结论,并提交相关律师意见;要求一汽汽车说明公司是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补充股东大会通知,并披露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信息,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一汽汽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汽轿车与明曜投资再“互撕”

“对于一汽汽车董事会的行为,我们感到更加愤怒和无奈,但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注一汽汽车对深交所第二封关注函的回复,继续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捍卫中国证券市场秩序。”姚明在投资方面说道。

6月21日晚,一汽汽车再次发布公告,对深交所第二份关注函中提到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进行了说明。

一汽汽车表示,公司已收到深圳市姚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明投资”)关于在2016年6月16日17: 00增加一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并申请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不予考虑的提案”等三项提案(以下简称“本临时提案”)进行审议。姚明投资提交了自身及参与临时提案的股东的相关授权文件。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汽轿车与明曜投资再“互撕”

根据公告,一汽汽车对此事非常重视,并于2016年6月17日聘请了“德恒律师”对临时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经查,姚明投资临时方案所附的112份股东授权文件中的108份股东授权文件均为复印件,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律师的验证结论是,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汽轿车与明曜投资再“互撕”

因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公司无需将该无效的临时提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无需发布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或披露临时提案内容。

截至发稿时,姚明资本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两条新闻。一是宣布姚明资本作为招募方,向一汽汽车大部分股东征集将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二是对《一汽汽车股东大会交易系统网上投票指引》的延伸解释。

具体投票意向是,在一汽汽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征集人将于2016年6月4日发布《一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一汽汽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6月21日发布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号通知。我投票赞成提案9、10和11。

(编者:何芳)

标题: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汽轿车与明曜投资再“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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