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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迈出了新的一步。”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司司长冯晓在6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中国保监会近期批准成立中汇财产互助保险公司、惠友建设财产互助保险公司和梅辛人寿保险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汇财产”、“惠友建设工程”和“梅辛人寿”),作为国际传统主流保险组织形式的互助保险即将在中国展开新一轮的实践探索。
为特定群体提供风险保护
作为主要的国际保险组织之一,相互保险在全球保险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14年,全球互保保费收入为1.3万亿美元,占保险市场份额的27.1%,覆盖9亿多人,尤其是高风险地区和中低收入人群的风险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发展互助保险。2014年8月,保险《新中国十条》提出“鼓励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6月,《关于推进群众创业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互助保险等新业务”;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互助保险机构试点和工商注册。同时,2015年1月,中国保监会制定并颁布了《互助保险机构监管试行办法》,初步确立了互助保险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
此次获批建设的中汇地产是由永泰能源等六家公司和李晶等两位拟任高管发起的,初始营运资金为2亿元,主要用于特定产业链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担保保险等具体业务;惠友建筑工程由长安责任保险发起,初始营运资金1亿元,主要针对建筑领域特定的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梅辛人寿由蚂蚁金服等9家企业发起设立,初始营运资金10亿元。主要针对发起成员等特定群体的保护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
促进供应方的结构改革
何晓峰表示,从筹建方案来看,获批筹建的三家互助保险机构遵循“互助共担风险”的核心理念,注重互助保险的独特优势,致力于当前国家急需的小微企业。建筑企业的金融服务和特定群体的养老健康保障发挥着积极作用,呈现出“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优”的鲜明特征。为推进保险供给方的结构改革,
具体而言,首先,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渗透力和包容性,提高保险服务经济新常态能力的重要探索。试点工作将以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的低成本互助保险为基础,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共养老健康保障需求,创新开发简单、灵活、免费的保险产品,努力做到“补缺补白”。
二是互保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保险业改革创新、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将以互助保险不追求短期利益、不存在股东利润压力的优势为基础,重点开发符合成员长期利益的高安全性产品,推动长期高安全性保险产品的发展,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
第三,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是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丰富保险生态系统的重要尝试。从全球保险市场的发展来看,股份保险和相互保险是相互促进、相互竞争的良性互动关系。互助保险可以促进股份保险更加注重长期利益,股份保险可以促进互助保险更加注重经营效率,共同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最后,推进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是建立规范运作模式、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的重要手段。试点工作的开展是保险业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标准化发展的结果,有利于在实践中树立互助保险标准化运作的良好典范。
保持互助保险的健康发展
不可忽视的是,最近一些互联网平台推出了各种形式的互助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常权益。对此,何晓峰表示,中国保监会将加强对这些平台的监管和甄别,对以互助计划名义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为促进互保规范健康发展,何晓峰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牢牢把握标准化、创新和发展的总体方向,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中国保监会将按照“坚持包容、差异化发展、互通有无、创新发展、稳步发展”的原则,督促指导上述三家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互助保险在中国“开局良好”。
同时,保监会将按照统一监管、创新监管、重点监管的思路,借鉴国际成熟监管经验,从章程管理、产品审查、偿付能力、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配套监管规则。努力构建遵循基本规律、符合国际惯例、体现共同特点的新型互助保险监管体系。
何晓峰还强调,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监会将引导互保公司“从小做起,专业化经营”,正确把握业务范围,循序渐进,扎实稳妥地开展业务活动,明确各方风险处置责任,构建多层次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优化外部环境,积极加强与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商,尽快明确工商登记和税收互助保险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互助保险的理解和认知。
标题:相互保险新一轮实践探索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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