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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24日,

宝能深夜宣布:明确反对万科的重组计划

6月23日晚,深圳巨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明确反对万科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计划,并将在随后的股东大会上相应行使股东权利。

两家公司声称万科董事会未能平衡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失去独立性,未能诚信履行职责;万科监事会未能履行对董事会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的职责;万科本质上已经成为一个内部人控制的企业,这违背了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的维护。

以下是公告全文:

声音和光

深圳巨圣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华)和前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长于深圳经济特区,始终心怀对国家、对改革开放、对广东省、对深圳市的感激之情,深深扎根于深圳和广东,愿意并能够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做出实质性贡献。

作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巨盛华和前海人寿响应国家号召,在去年中国资本市场大幅下滑、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坚定立场,不断加大资本市场投资,以实际行动增强对资本市场的信心,成为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者。

2016年6月17日,万科董事会发布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由于董事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资产购买定价的公平性、独立董事身份的有效性以及股票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该计划引起了资本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不安。

自2015年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以来,我们党一直保持着极大的耐心,真诚希望万科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由于6月17日董事会会议引发的各种问题和重大风波,作为重要股东,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明确表达我们的立场和意见:

(1)该计划将大大稀释现有股东权益和上市公司收入。我们明确反对万科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计划,并将在随后的股东大会上相应行使股东权利。

(2)万科董事会未能均衡代表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失去独立性,未能诚信履行职责;万科监事会未能履行对董事会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的职责;万科本质上已经成为一个内部人控制的企业,这违背了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的维护。

以上立场和意见是基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上市公司规范公司治理的发展需要。他们不针对任何团体或个人,并希望得到所有股东的全力支持。

我们尊重万科成立以来管理团队、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努力和贡献,充分感谢社会各界、所有合作伙伴和所有万科客户的支持和帮助。

作为万科的重要股东,我们充分尊重并相信,万科的所有股东都有资源、能力和信心推动万科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为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深圳巨盛华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西藏旅游终止了对拉卡拉全部股权的收购

西藏旅游(600749)6月23日晚宣布,根据之前的重组计划,公司计划斥资110亿元收购拉卡拉100%的股权。但是,到目前为止,由于交易方案公布后,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各方无法达成符合变化条件的交易方案。经过仔细研究,各方一致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永达集团因政策不确定而终止重组

永达集团(002622)6月23日晚宣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自然终止。

永达集团表示,此次收购的目标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平台业务,属于网络金融业。目前,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面临着监管政策的巨大不确定性。鉴于行业监管政策短期内难以明确,且根据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政策的最新调整,公司确实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召集董事会并发出限期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过公司董事会的认真研究,重组将自然终止。

6月24日 8家公司现利空

在原重组方案中,永达集团计划通过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海科融通100%的股份,初始协商交易价格为29.69亿元。同时,永达集团计划向不超过10家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12.24亿元,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海科融通及公司项目、支付中介费及补充营运资金。

永达集团表示,未来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抓住市场机遇,沿着原有的发展战略和方向,积极寻求合适的国内外投资目标,通过股权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从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更大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圣山水回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存在不确定性的查询

* 6月23日晚,st山水(600234)宣布,大股东黄与第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促使上交所迅速发出询证函,要求公司披露相关风险。就此,公司最新回复称,由于黄所持股份处于质押、冻结、待冻结状态,并处于陕西省证监局立案调查阶段,相关股权转让不存在重大确定性。

日前,*圣山水披露了《关于接收第一大股东黄与第三方签约的公告》,称岳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收购黄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在上述协议中已有规定,双方只有在满足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才会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为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90%。

针对上述事项,上交所迅速发出询证函,要求*st山水根据上述《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前提条件和解散条件,以及公司和股东黄的现状,充分披露风险。同时,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自查,并与相关股东核实是否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况。

6月24日 8家公司现利空

根据《减持条例》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或大股东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刑事判决后不满六个月的;主要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月24日 8家公司现利空

经*圣山水自查,本公司未发现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调查的案件,或在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后不到6个月的情况。但目前,最大股东黄正在接受陕西省证监局的调查,也有因涉嫌《减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证券期货犯罪而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调查的情况。

因此,圣山水表示,由于黄与第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是一份意向协议,黄持有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等待冻结状态,不符合意向协议的前提条件。黄目前正在接受陕西省证监局的立案调查,存在《减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况;黄与第三方能否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提前完成股权转让,即本次股东提出的股权转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月24日 8家公司现利空

据资料显示,拟转让股权的岳阳丁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刚刚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卫军。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岳阳南湖舒眉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业务范围是旅游项目的开发和运营。法定代表人龚。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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