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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格改革加快,华北12个省级电网和区域电网一次性扩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范围。

根据通知,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南部、河北北部、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和华北地区电网将纳入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范围。

这意味着此次扩容后,2014年开始的输配电价格改革将覆盖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地区电网,输配电价格改革将加快推进。电力改革也奠定了基础。

输配电价格改革延伸至18个省级电网

输配电价格改革是本轮电力改革的第一个领域。2014年底,深圳首次启动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当时出现了注册售电公司的趋势,民营售电公司最早出现在深圳。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钟发[2015]9号,即第9号文件)部署了输配电价格分开核定、输配电以外竞争性环节价格有序放开的改革任务。

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按照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电网企业的允许总收入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格得到批准,建立了规则明确、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格体系。

2015年,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的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试点项目。云南省能源系统官员表示,云南正在完善电力改革综合试点的配套文件,但输配电价格的核定仅限于省内,不适用于跨省输配电价格。

早在2015年,当六个省级电网相继获批进行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时,华北电力大学的曾鸣教授就认为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应包括跨省区域电网内的试点,这样可以进一步明确电价。他说,华北电网原本是一体化的,把它纳入输配电价格试点是符合逻辑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新增北京、天津、河北南部、河北北部、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为电力改革试点地区,其中山西年初被批准为综合改革试点,重庆、广东为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河北南部和河北北部为电网。

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扩大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孟茜电网等国内主要电网企业进行了试点,试点区域广泛分布在西南、华北、华南和华中,输配电价格改革遍地开花。

输配电价格的关键是成本监督和考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认为,输配电价格的独立审核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恢复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通过对输配电价格的验证,可以降低企业和社会的用电成本,发挥价格调节供求的作用。同时,可以规范电网企业的运营模式,改变以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差价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以确保对所有用户公平开放,提高服务水平。

此外,输配电价格的核定也将强化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通过严格审查电网企业的许可成本,可以促进电网企业改善管理,减少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为推进输配电价格核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年中发布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的构成和收取方式,明确了输配电成本核定的具体范围。

然而,据《第一财经报》报道,在提前进行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的地区,由于成本监督和考核的操作不够细致,有一些经批准的输配电价格不能很好地执行的情况。然而,一些研究者认为,改革是逐步进行的,试点地区的经验将被后来者所借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下一步将是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格管理办法,结合输配电价格改革和各地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交易的进展,不断提高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能力。

自2016年以来,重庆售电侧改革和山西综合电力改革试点已获批准,并在北京和广州设立了两个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国家能源局已在不同场合表示,将加快实施电力改革。

标题:输配电价改革大扩容 覆盖18省级和1区域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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