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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西省专员公署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2016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计划,山西省专员办对此高度重视,早开始、早准备、早安排。“四到位”保证了资产清查的顺利实施。

首先,库存工作是众所周知的。确保全行工作人员和山西省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的角度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策法规到位。一是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字[2016]2号)和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司长卢清平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培训班”上的讲话,全面掌握政策,做好资产清查准备工作。二是借助山西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培训平台,组织山西省28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40余名资产管理负责人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政策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培训,为全面了解山西省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庭背景”奠定了基础。

山西专员办“四到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第三,监管责任到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密切配合,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任务。一是督促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计划;二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职责;三是督促各单位把握工作重点,做好财务清算、财产检查、清产核资和制度建设。

山西专员办“四到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四、监督服务到位。在中央二级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中,要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遇到政策或信息问题时,应及时与财政部沟通,及时回答问题,充分发挥驻地监管优势,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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